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养老项目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8-05-14 09:36:05 admin 4333


养老项目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养老项目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局):

推进养老项目建设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是加快养老事业补短板的重要抓手。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必须具有强烈的项目意识,充分调动和吸引各方力量积极参与, 切实抓好养老项目建设。做到超前谋划,保证养老项目的储备和生成;科学论证,保证养老项目的可行性和实用性;序时跟踪,保证养老项目的按时完成和如期投用;规范管理,保证养老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率,为养老事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目标任务

2018年,全省筹划安排养老服务项目47个,计划总投资176.3亿元,当年度计划投资23.13亿元,其中:总投资额在亿元以上的项目33个,计划总投资164.22亿元,当年度投资14.9亿元;为民办实事项目总投资5.9亿元,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66个,农村幸福院660个(详见附件)。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项目规划布点。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区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机构的功能定位,结合实际,按照“四同时”的要求,科学规划布点养老项目,于2018年上半年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打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5分钟养老服务圈”和靠近市区、配套齐全、交通便利、生活便捷的机构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养老服务,提高养老服务资源的使用率。

责任单位:养老事业处、计财处、项目办,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二)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今年,重点抓好13个重点养老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43.94亿元,2018年度计划投资15.8亿元。各地要按照年度目标任务,科学规划,适时跟踪,统筹推进,切实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任务。各设区市(含平潭,下同)在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要积极推动建成投用1家以上民办养老机构。

责任处室:养老事业处、计财处、项目办、效能办,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三)办好全省养老项目推介会。全省养老项目推介会依托“6.18”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开展,分为养老项目推进会和养老产业对接展示专场会两个阶段举行。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工作推进要求和任务分工,切实做好推介会前期筹备工作,加强与投资方的对接联系,充分借助全省养老项目推介会的平台,大力推动养老项目签约落地。全省拟签约项目18个,总投资54.98亿元。

责任处室:养老事业处、项目办,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完成时限:2018年5月底

(四)加强项目储备。各地要在进一步完善养老项目专项规划布局的基础上,按照“高端有选择、中端有市场、低端有保障”的要求,谋划生成一批养老项目,特别是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并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全部纳入项目库进行分类管理,形成养老项目建设滚动发展、持续发展的良性态势。全省现有储备养老项目19个,计划总投资104.44亿元。

责任处室:养老事业处、计财处、项目办,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三、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养老项目建设,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养老事业的支撑拉动作用,省厅成立以厅长为组长,分管养老、计财和项目的厅领导为副组长,厅办公室、计财处、政策法规处、社会救助处、福利慈善处、养老事业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养老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厅养老事业处,办公室主任由养老事业处负责人兼任,承办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省级养老项目库的动态更新,以及全省养老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各地民政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养老重点项目库动态清单,加大项目招商引资和推介对接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项目建设。要进一步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步伐,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社会组织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各类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提高民营养老床位占比。

(二)建立挂钩责任机制。结合厅领导和机关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工作,加强各地养老项目建设的督促指导。每个挂钩联系的厅机关干部应主动介入,积极参与所挂地养老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施工建设等各环节,全面准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帮助对接奖补资金,推动养老项目落实落地。

(三)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对养老项目建设实行“双月一通报、半年一汇总、全年一总评”,即每两个月对全省养老项目建设情况通报一次;半年组织开展实地督查,形成督查报告,提出下阶段工作要求;年底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评选表彰项目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挖掘先进典型经验,通报年度综合考核末位单位。同时,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视各地推进项目建设情况,适时召开协调会,推动项目建设。

(四)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省厅将把各地推进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年底综合考评体系,对项目建设推动有力、成效明显,年终考评成绩前6名的设区市,在安排下一年度养老服务项目时予以倾斜,并以省厅主要领导名义进行批示肯定,通报各设区市党委政府,建议对推动项目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人员,在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等方面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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