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加盟| 疫情后,促消费,养老服务需求将持续增加

2020-03-20 09:14:55 admin 8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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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疫后经济尽快恢复,3月13日,国家发改委等23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括大力优化国内市场供给、推进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着力建设城乡融合消费网络、加快构建“智能+”消费生态体系提升居民消费能力以及全面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六大方面。

  受疫情影响,今年前两个月消费出现负增长。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130亿元,同比下降20.5%。尽管总需求下降在预料之中,但下降的幅度似乎超出了预期。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消费在整个GDP中的比重及其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断提升。2019年最终消费对名义总需求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7.8%,足见稳消费对于稳经济的意义

  疫情对消费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疫情影响了部分居民的就业和收入。由于部分企业尚未实现全部的复工复产,导致部分行业劳动者,特别是服务行业劳动者的就业出现困难。根据统计局公布的数据,1月和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5.3%和6.2%,环比分别上升0.1和0.9个百分点。疫情影响消费的第二个渠道是消费倾向的下降。这一点在服务业体现得尤为明显。疫情影响消费的第三个渠道是产品供给和需求出现错配,短期内影响了消费能力的释放。例如由于疫情期间,消费者生活、工作和学习方式出现较大变化,对居家办公、居家学习甚至某些小众家用电器的需求都出现了明显增长。然而由于疫前商家存货不足,导致某些产品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影响了消费需求的释放。

  疫情期间被压抑的消费,在疫情结束之后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释放。然而,由此产生的消费增加也仅是环比意义上,而非同比意义上的。促进消费可持续增长不能依靠一时一地的刺激性政策,而是要立足高质量发展需求,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需要,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我国城市化以及人口结构等基本特征的变化。

  《意见》从多个方面提出了促进消费可持续增长的新思路。例如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互联网++社会服务”消费模式。促进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覆盖面。支持发展社区居家“虚拟养老院”。鼓励以高水平社会服务机构为核心,建立面向基层地区、欠发达地区、边远地区的远程在线服务体系。

  此次疫情暴露了我国在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不足。由于疫情导致的社区隔离和交通管控,一些居家养老的老人在生活中出现困难。据了解,疫情期间曾经出现湖北71岁老人家中去世,留下6岁孙子独自在家的极端案例。这暴露出我国在基层社区养老方面仍然有较大的改进空间。一方面,我国正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持续增加。另一方面,社会养老体系不完善,养老支出相当大比例由家庭和个人承担。这是导致我国居民储蓄倾向较高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预留年老时支出,居民在年轻时不得不进行预防性储蓄。

  《意见》提出支持发展社区居家“虚拟养老院”的发展思路为更好地满足居家养老需求,促进养老消费提供了新思路。一方面,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5G技术的应用,为“虚拟养老院”实时收集居家养老消费者的需求成为可能。另一方面,以基层社区为中介,居家养老消费者可以实现对医疗和家政服务的集体谈判和集体购买,促进社区医疗和家政服务业水平更上一个台阶“虚拟养老院”某种程度上是大数据时代服务业供给侧创新的一个新案例。它融合了线上信息收集与线下实体服务,不仅能够好的满足社会需求,也代表着社会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方向之一。

  类似的创新,在《意见》还有多处。疫后消费的持续需要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创新产品供给,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长期需求。在“虚拟养老院”的例子里,消费品供给创新不仅会带动消费需求增加,也会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它对经济发展的促进和带动作用是全方面。因此,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归根结底还是要回到创新消费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思路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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