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鼓励各类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开设相关课程

2019-05-10 14:28:39 admin 9264


养老服务

近日从人社部了解到,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人社部今日公布了推进计划,其中明确今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鼓励各类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等内容。


鼓励各类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


据测算,目前我国养老护理员需求约为1300万,而实际从业人员却不到30万,存在巨大缺口。与此同时,在就业方面,养老机构面临养老护理员难招难留问题;在人才培养方面,有相关专业和课程的院校很少,且这些院校还面临招生难等问题。


为扩大养老服务就业创业,人社部表示,将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教育培训制度。


一方面,2019年9月底前,人社部将制定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使其掌握养老服务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按规定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


另一方面,人社部鼓励各类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在普通高校开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相关专业;推进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并按规定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鼓励基层开发为老服务岗位,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


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吸纳就业,人社部表示,将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发一批为老服务岗位,优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高校毕业生就业。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人社部强调,将对从事养老服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吸纳上述人员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创业就业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支持政策。


人社部表示,对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同时,人社部还表示,将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研究设立全国养老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组织开展国家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按规定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此外,根据该推进计划,多部门还将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随着我国老龄化趋势加深,城乡人口流动加速,我国城乡空巢独居老人数量不断增加,这些老人更容易遭遇意外风险。


为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人社部表示将建立健全定期巡访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推广“养老服务顾问”模式,发挥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作用。


人社部将与部门探索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孤寡、残疾等特殊老年人委托,依法代为办理入住养老机构、就医等事务。


人社部表示,将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鼓励其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从事传播文化和科技知识、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等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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