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奖励标准 1.年度营业额达到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2.年度营业额达到600万元(含)以上,不足8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5万元。3.年度营业额达到800万元(含)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4.年度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
2022-06-08 homechen 98691
(二)奖励标准 1.年度营业额达到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2.年度营业额达到600万元(含)以上,不足8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5万元。3.年度营业额达到800万元(含)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4.年度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
2022-06-08 homechen 9870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首都老龄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2022-05-31 homechen 9978
实施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多渠道运营工程。鼓励并支持社会组织、农民协会、养老服务机构等参与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重点扶持以县为区域,连片管理、连锁运行,形成品牌化、连锁化的服务机构,对连片管理五个以上且服务到位、老人满意、运营良好的管理服务机构,由市级福利金每年给予不低于五万元的运营补贴。原则上连片管理每增加一个给予一万元运营补贴。
2022-05-30 admin 88149
《政策》鼓励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公司和社会组织走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运营道路。截至2017年,在长沙市连锁运营5—7家养老机构或AAA级以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已注册养老服务品牌的公司或社会组织,由市级一次性给予每家公司或组织20万元的品牌扶持补贴;连锁运营8家以上(含8家)的养老机构或AAA级以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已注册养老服务品牌的公司或社会组织,由市级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品牌扶持补贴。支持对智慧养老、医养融合的有益探索。每个区县(市)建立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由市级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差额部分由区、县(市)承担。
2022-05-25 admin 3043
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2022-05-25 homechen 68611
该公建民营项目位于东乌珠穆泌旗,将打造成为医、养融合养老服务事业使用,营造一个科学合理,功能完善,集人性化、前瞻性、时代性、富有地方特色的养老服务示范基地,运营管理期限暂定10年。
2022-05-23 homechen 9865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鼓励各地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
2022-05-20 homechen 19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