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年养老快讯:快速读懂政策背后养老轻资产的五大投资方向

2017-07-31 10:01:08 admin 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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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以来中央各部门颁布的养老政策进行梳理,发现养老行业已进入各部门协同务实推动阶段,并且政府鼓励的养老轻资产发展方向主要集中在养老信息平台、居家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智慧养老、医养结合等领域。


政策主线:居家养老是不变的基础


进入2000年后,中国社会的老龄化问题越来越凸显,政府对养老问题予以高度关注。2000年至今,居家养老一直是政策的主线,社区尤其是机构养老的地位则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空巢老人的增多、家庭结构越来越小型化而变得越来越重要:


2000年《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提出中国养老事业的发展方向是“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

2011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在继续坚持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外,提出将机构作为养老服务体系的“支撑”,显示出国家对机构养老这一方式的重视。


投资主体不断放宽:从民间资本到港澳资本再到外国资本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政策对养老行业的投资主体不断放宽,从最初允许集体和个人投资养老行业,逐渐允许境内民间资本、港澳资本直至外国资本进入养老行业

2000年《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提出,采取国家、集体和个人等多渠道投资方式,形成社会福利机构多种上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格局。

2012年《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指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对于实现养老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缓解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加快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2月,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具体投资方向和投资方式有了更为明确的指引。

2013年《关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港澳资本进入养老行业放行,允许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或外资企业形式,通过新设或并购的方式在内地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

2014年《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华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服务》提出,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华独立或与中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合资、合作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

主管部门、政策数量逐渐增多:养老行业进入务实推动阶段

据动脉网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前,每年颁布的养老政策一般只有1-2项(2012年有4项),涉及的主题较为宏观宽泛,涉及的部门主要是与养老直接相关的民政部、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卫计委等。

进入2013年后,每年颁布的养老政策显著增加(2013年13项,2014年20项,2015年7项),参与养老的主管部门也逐年增多,一些与养老看似距离颇远的部门也加入进来。比如政府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金融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党政部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等。

而且政策主题相比2013年以前更加细致深入,表明养老行业进入务实推动阶段。如2013年推出的《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推出的《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国家智能养老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2015年推出的《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


政策鼓励的重点投资方向


养老信息平台


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硬件等概念尽人皆知的今天,政策早已做好了相关规划布局。2011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首次提出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

进入2014年后,相关政策进入细化实施阶段。2014年10月,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下达《关于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研究制定养老服务数据采集、传输和交换、老年人健康档案、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智慧社区建设等标准规范。

《通知》还提出,建设养老机构与卫生医疗服务机构相互支持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养老机构与社区诊疗一卡通、医疗卫生机构的无缝对接,实现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重点的社区信息一体化服务,建设社区公共服务、志愿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衔接配套的社区服务信息化体系。


居家养老服务


中国养老事业的政策主线是“以居家为基础”,因此以家庭为主要场景的养老服务也是政策特别鼓励的发展方向。2011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并将养老服务特别是居家老年护理服务作为重点发展任务。

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再次提出,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规范化、个性化服务。


社区照料服务


在中国养老政策中,“以社区为依托“是重要部分。2011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大力发展社区照料服务,把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星光老年之家、互助式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纳入小区配套建设规划。

2012年民政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合作协议共同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再次着重提出,重点支持政府和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机构和社区日间照料场所,通过支持新建、改扩建和购置,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水平。

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强化了社会办养老思路,提出要支持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


智慧养老


养老政策还特别鼓励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硬件等新技术的应用。2014年《关于开展国家智能养老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提出应用物联网技术在养老机构开展老人定位求助、老人跌倒自动检测、老人卧床监测、痴呆老人防走失、老人行为智能分析、自助体检、运动计量评估、视频智能联动等服务。

《通知》还提出试点名单,并明确试点任务:建设养老机构智能养老物联网感知体系,探索依托养老机构对周边社区老人开展服务新模式,加快建立智能养老服务物联网技术标准体系等。

2014年10月,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下达《关于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再次提出,提升养老机构信息化服务水平,升级改造养老机构现有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机构内老年人的无线定位求助、跌倒监测、夜间监测、老人行为智能分析、痴呆老人防走失、视频智能联动、门禁系统联动、LBS定位服务、消费娱乐等服务。《通知》还鼓励开发和推广养老信息化相关的智能终端产品,利用移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医疗、健康监测及居家护理等工作。


医养结合


医养结合是近年来政策越来越重视的方向。2014年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依托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等,建立机构内老年人健康评估、健康监测、医疗救护、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系统,建设养老机构与卫生医疗服务机构相互支持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养老机构与社区诊疗一卡通、医疗卫生机构的无缝对接。

2015年11月卫计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再次提出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医养结合还与多点执业、家庭医生、中医药方向密切相关。《意见》指出:

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

充分发挥中医药(含民族医药)的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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