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采取自建方式或通过购买形式新建运营的养老服务中心,市财政每张床位补贴9000元,十年内不得转向经营。由社会力量改建装修运营的公办民营类养老服务中心,或社会力量通过租赁形式运营的养老服务中心,每张床位补贴6000元。
2022-04-08 admin 95826
其中,全市范围内连锁经营3家及以上机构,且星级评定为2级以上,给予每家养老机构一次性奖励15万元;全市范围内连续3年连锁经营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家及以上,服务质量良好的养老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经综合评估后给予每个日间照料中心一次性奖励1万元;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022-04-08 admin 98838
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政策包括:对于经过审批新建的民办养老机构,按每张床位5000元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对于经过改造开办的民办养老机构,按每张床位30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于经过改造开办的民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按每张床位30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包括:对符合建设标准和资质条件、运营一年以上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自理、半失能、失能老人分别为每人每年1200元、1800元和2400元。
2022-04-07 homechen 98661
对于收住生活自理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三至四级视力、肢体、听力、言语残疾人和四级智力残疾人的机构,按照每床每月100元予以补贴,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对各区按照每床每月100元予以补助。
2022-04-07 homechen 98660
提高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对社会资本投资举办的新建类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10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对改扩建类(包括改建、租赁或购买)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5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营利性养老机构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补贴政策。
2022-04-06 admin 982756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出台《关于增加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决定在2020年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增加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运营奖补、特困人员供养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奖补项目。
2022-04-06 admin 98996
提高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对于新建、扩建、购买场所开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每张床位提高至9000元,利用自有设施改建的每张床位提高至7000元,租用的每张床位提高至2000元;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按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老人每月每张床位补贴分别提高至100、150、200元。所需资金市区财政各承担50%。
2022-04-03 admin 46591
杭州市主城区用房自建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每张床位6000元,租赁用房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每张床位4000元;萧山区、余杭区及五县(市)用房自建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每张床位3000元,租赁用房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补助标准为每张床位2500元。
2022-04-03 homechen 99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