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一次性开办补助标准。提高五城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标准,用房属自建且核定养老床位50张以上的,每张床位一次性开办补助15000元;用房属租赁(租用期限5年以上的)且核定养老床位50张以上的,每张床位一次性开办补助7000元。补助资金分五年拨付。
2021-03-10 homechen 98655
具有法人资质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社会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收住老年人、残疾人的,均可申请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2020-11-18 admin 1001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京市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若干意见(试行)》(宁委发﹝2018﹞38号)要求,加快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促进我市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现就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补贴通知如下
2020-10-23 admin 9879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更好地扶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现就申报2020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等补贴资金有关事宜通知
2020-10-22 admin 98710
第一条为鼓励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吉林省民政厅、公安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吉林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民发〔2015〕6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长府发〔2014〕1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是指由非政府机构的法人、自然人及社会组织举办,经区(开发区)民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养
2019-04-02 admin 2009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京市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若干意见(试行)》(宁委发﹝2018﹞38号)要求,加快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促进我市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现就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补贴通知如下。
2019-01-12 admin 10118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87号)精神,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018-09-28 admin 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