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年养老- 民办养老机构常见的的几个运营问题及解决办法

2021-06-15 09:09:34 admin 98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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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极大地冲击了中国传统养老格局,对养老事业形成了严峻的挑战,由政府主导的养老服务业已经难以满足需求,这也为民办养老机构的快速出现和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们看到民办养老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开始分担居家养老和公办养老机构的压力。本文针对民办养老机构在运营中存在的困境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困境


1、从服务需求方来看

★人住老人的高层次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大部分民办养老机构只是满足入住老人最低层次的需求,即保障老人的温饱,对于更高层次如医疗、娱乐等或者个性化的需求,缺乏较为严重。

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大多数老人对饮食和卫生都比较满意,但是,绝大多数老人对医疗、娱乐等的满意度评价较低,这就说明老人基本需求得到了满足,而更高层次的需求远远没有得到满足。

★入住老人的特殊化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总体上来看,由于资金紧张、护理人员数量不足和相应护理技能缺乏等原因,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的人住老人并没有得到差异化照料,特殊化需求没有得到满足,老人基本上只能享受无差别的护理照顾。

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由于条件的限制,难以向入住老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甚至在招收老人的条件中明确标明拒绝接收不能自理的老人。

2、从服务提供方来看

★两级分化严重。

少数大型甚至超大型的民办养老机构,这些机构处于金字塔的顶端,成立时间长、规模大、硬件好、资金充足、运营专业,因而也更容易获得政府支持和吸纳社会资源,在与其他民办养老机构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经营前景也更好。

而大多数小型民办养老机构,这些机构位于金字塔的底端,经常面临着资金困境,粗放式运营,大多没有注册,因而难以获得政府的支持和社会资源的扶持,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经营前景极其黯淡。虽然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从资金、审批、税收、供暖和水电来支持民办养老院的发展,政策也越来越细化,越来越具体。

然而,民办养老院获得政府支持的前提是必须通过卫生、餐饮、消防和民政部门的审批,还是有相当的门槛存在的。

许多小型的民办养老机构难以获得政府扶持,甚至时常面临遭到政府清查和取缔的风险。反而少数大型民办养老机构则会轻松地获得政府资助。

★实力决定其难以形成规模效应,进而难以赢利。

目前很多民办养老机构规模较小,无论建筑面积、床位数,还是护理人员数量都难以与发达城市相比。

民办养老院规模过小,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以有效降低运营成本,这也是很多民办养老机构运营成本高居不下,大部分处于略微赢利或者收支相抵的状态,甚至有的处于亏损状态,但是因为前期的巨大投入而不得不勉强维持,最终形成恶性循环,规模小盈利难,从而难以争取到政府扶持。

★护理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素质堪忧。

如果按照国际惯例 ,就一个养老机构而言,一般要求护理人员和老人的人数比例为:全护理是 1:2,半护理是 1:3,自理是 1:5,而我国目前大部分民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缺失几乎达到了三分之一 。

与护理人员数量上的不足相比,护理人员的素质更令人担忧。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养老护理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及培养制度 ,但是,现实中民办养老院大多数护理人员都是下岗职工或者外来务工人员,以20世纪四五十年代出生人员为主,其文化水平大多是初中以下,基本没有职业资格证书,几乎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职业培训,大多数护理人员基本是凭着日常生活中积累的经验来照顾老人 ,很难为老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二、破解民办养老机构运营困境的建议


1 、采取措施抑制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中的两极分化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社会福利民营化的普遍做法是 “购买者与生产者分离”,即政府通过购买契约或委托契约来购买民间机构所提供与生产的社会福利服务。

虽然政府退出了具体微观的福利服务的提供,但还是要承担提供 “宏观福利服务” 的责任,负责制定福利资源和福利服务的分配政策和标准。政府在制定福利资源分配政策时遵循的最根本的原则就是公平与公正,不能因政府喜好而背离福利资源的公平分配。

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一定要考虑到民办养老机构整体发展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多向处于弱势地位的小型民办养老机构倾斜。要遏制政府扶持的偏好,改变以往对大型民办养老机构偏好的倾向,确保资源分配的公平性。

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真正视为民生工程而非政绩工程,在资源分配中更加倾向于小型民办养老机构。

2、推进民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职业化进程

政府应当采取多种措施改变民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 “数量少 、素质低” 的现状。首先,从舆论上着手,消除公众的职业偏见,为养老护理员从业人员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其次,政府应当提供专门经费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护理人员的素质,通过建立专门的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对养老护理员进行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

最后,采取多种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投身到这个行业,比如不断提高养老护理员的薪酬待遇使其不低于公办养老院护理员的薪酬水平,为其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增强养老护理员职业的成就感和荣誉感等。

总之,通过不断推进民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职业化进程,为民办养老机构提供更多高素质的护理人员。

3、强化民办养老机构产业化观念

社会福利民营化打破了以往由国家垄断福利资源提供的格局,通过引入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消除了以往福利资源提供时的低效率、僵硬和高成本等弊端。

社会福利民营化思想还特别强调福利资源的产业化。强化民办养老机构产业化观念可从两方面人手:一方面,发挥政府的作用。

政府可以通过邀请专家学者或者成功的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定期举办讲座、发放相关材料、组织到成功的民办养老机构 “取经”等方式协助民办养老机构认 清当前养老事业发展状况,制定发展规划,树立产业化观念。

另一方面,民办养老机构尤其是小型或家族式管理的民办养老机构也要认真学习产业化,积极探索,加强对机构的科学化管理,改变以往粗放式经营方式,使机构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

4、回归政府责任,进一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针对养老产业 “投资大 、周期长、见效慢” 的特点和民办养老院运营成本居高不下的现状,政府应当加大对民办养老院的支持力度。

社会福利 “私营化 ”并不是意味着政府甩包袱 ,回避责任,它只是改变了政府履行责任的方式而已。因此,政府应当加大对民办养老院的支持力度,保证民办养老院应该享受的种种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逐年提高补助标准和扶持力度。

尤其要加大对愿意接受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民办养老机构的支持力度,解决生活不能自理老人入住难的问题。通过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引导民办养老院在满足入住老人底线型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其发展型需求,逐步向满足个性化需求迈进。

政府应该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营利和非营利属性划分并进行分类管理,在财政支持上适当向 “非 营利”性质的民办养老机构倾斜,鼓励非营利组织投资捐资兴办民办养老机构。

5、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民办养老院的管理

在社会福利民营化思想中,政府的角色被淡化,但是政府仍然在福利资源的生产与分配中扮演着多重角色,例如,政府是市场的引导者、最后一道防线的提供者、规约者、触媒或协调者和风险的分担者与散布者等。首先,强化政府监督,坚决打击民办养老机构之间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尤其要采取措施制止各种恶性价格战。

其次,为 “黑 ”民办养老机构整改设置一定的过渡期,如果还无法达到要求则坚决取缔。再次,政府应当鼓励民办养老机构之间进行资源整合,促进行业内部的合作。

最后,政府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标准与行业管理规范,运用制度化的方式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同时,政府应当积极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立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监督和评估,而行业协会也可以代表民办养老机构与政府进行沟通,维护民办养老机构的利益和权利。


三、小结

民办养老机构是我国人口快速老龄化的产物,在当前其分担了居家养老和公办养老机构的很大压力,在今后国家快速老龄化的过程中如何使其走出和公办养老机构不同的差异化道路,从而使其得到健康发展,是决策者要面对的一个重要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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