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加盟 - 陕西省制定“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
近日从陕西省政府获悉,为全面促进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我省制定“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床位总量达到34万张以上,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完成5万户家庭适老化改造
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以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训等服务项目为重点,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的服务需求。开展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广工作,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体系以及护理需求认定、等级评定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基本保障项目。
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改造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十四五”期间实现完成5万户家庭的适老化改造目标任务。
建立公办养老机构轮候入住制度
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确保兜底保障床位供给,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为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服务,剩余床位可用于满足其他社会老年人需求。根据老年人口分布与特困人员数量等因素,科学规划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总量。建立省、市、县三级特困供养床位调配机制,建立公办养老机构轮候入住制度,明确入住条件和排序规则。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供养制度,引导民办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特殊困难老年人。
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
按照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标准,在全省范围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享受相关服务与补贴的重要依据。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服务找人”。依托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养老服务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便民养老服务。整合各类资源,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将政府购买服务与直接提供服务相结合,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无人照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并强化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的衔接,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和标准。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省级财政统筹现有资金渠道给予支持。
促进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发展
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促进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投入服务便捷、价格合理的中小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促进养老机构开展辐射周边社区的养老服务,提供康复训练、助餐、培训支持等服务,形成一批具有带动示范作用的养老服务综合体。
进一步完善市场原则下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综合考虑建设运营成本、政策支持、消费者承受能力等因素,推动普惠养老服务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为广大老年人,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价格适中、质量可靠的普惠养老服务。
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完善城市养老服务网络。建立“一县区一院所、一街道一中心、一社区一站点”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在县(市、区)建设以收治失能老年人为主,专业性较强的养老服务机构;在乡镇(街道)建设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供需对接、资源统筹等功能的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有效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支持在居民小区建设养老服务站点、助餐点等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家庭养老床位。支持物业企业发挥贴近住户的优势,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共同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将专业化、多样化服务延伸至乡村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统筹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构建乡镇牵头,村两委、老年协会、党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
健全完善以县(市、区)中心敬老院为骨干、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节点、农村互助幸福院为依托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新建或支持有条件的区域敬老院增加养老服务指导功能,升级为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将专业化、多样化的服务延伸至乡村、农村幸福院和农村居家老年人。发挥农村互助幸福院在农村养老中的依托作用,增强规范化管理和运营能力,建立完善与当地经济水平相适应的运营补贴制度,按规定给予奖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开展多样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推广“机构+社区”服务模式,发挥养老机构专业化优势,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精神慰藉、专业咨询等服务。推广“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社区整合资源,围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重点补齐农村、远郊等助餐服务短板,建立老年人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服务网络。推广“家政+养老”服务模式,引导家政企业将助洁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庭。推广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建立社区联系帮扶、时间银行储蓄制度,倡导低龄健康老年人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申办养老机构
建立健全养老与医疗卫生服务合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以签约服务、协议合作、开通就诊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增强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基础医疗服务能力。
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申办养老机构,支持公立医院和国有企业及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盘活现有医疗、养老资源,实现医疗和养老服务双向融合互通。到2025年,养老机构普遍具备医养结合能力。推进居家老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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