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加盟 - 民政部:落实养老服务业纾困扶持政策,支持养老机构发展(附发布会养老相关内容)

2022-10-27 09:14:40 homechen 9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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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民政部举行2022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养老服务司李邦华副司长、社会事务司杨宗涛二级巡视员出席,解读民政部等十部门出台的《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并回答大家关心的社会事务领域有关问题,以下是发布会与民生和养老相关的内容:


第三季度民生和养老相关的工作

民生兜底保障方面。深入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因疫因灾遇困群众救助,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持续加大对未参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力度。截至9月底,各地累计为4436.5万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83.6亿元。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阶段性降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将低保边缘人口纳入价格补贴范围,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6-9月,全国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分地区启动联动机制,惠及困难群众4852万人,支出资金13亿元。截至9月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686万人,低保平均标准达到746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3329万人,低保平均标准达到6848元/人•年。


养老服务发展方面。会同财政部开展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1亿元,支持42个地区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上门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推动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持续推进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工作,巩固深化养老服务领域专项行动的整治效果。


第四季度民生和养老相关的工作安排


持续做好基本民生保障领域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衔接和数据比对,确保各项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科学制定低保标准和低保收入财产准入条件,落实“单人保”等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管理办法,拓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应用,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全面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区域中心站试点工作。加快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精康融合行动”。


深入组织实施“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增强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部署乡镇(街道)社工站中期评估,做好2022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补考工作。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服务机制创新开展。


持续做好基本社会服务领域有关工作。召开全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暨养老服务工作表彰电视电话会议,表彰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落实养老服务业纾困扶持政策,支持养老机构发展。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推动形成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长效机制。组织实施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做好2021年项目成果验收工作。


解读《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


李邦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新的决策部署。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让老百姓体会到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始终在人民身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民政部会同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在探访关爱服务方面作出了制度性安排,着力化解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安全风险,更好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意见》明确了探访关爱服务的工作内涵,即:探访关爱服务是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通过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督促赡养人、扶养人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的活动。《意见》结合目标任务和工作流程,提出了5项重点任务。


一是建立探访关爱服务机制,要求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结合实际确定探访关爱服务对象和内容,通过摸底排查,全面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接受探访关爱服务的意愿等。


二是丰富探访关爱服务内容,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在坚持个人自愿前提下,重点了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在健康状况、生活困难、家庭赡养扶养、居家安全、服务需求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并针对性的采取措施,着力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或者帮助化解安全风险。

三是充实探访关爱服务力量,《意见》要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指导各地创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统筹基层政府、社会、邻里社区、专业服务机构、老年人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探访关爱服务。


四是提升探访关爱服务质量效率,研究制定探访关爱服务标准规范,合理确定服务频次,建立完善全国特殊困难老年人基础数据库,鼓励开发面向老年人各种活动场景的技术应用等。


五是做好探访关爱服务应急处置,要求探访关爱服务人员在探访过程中发现紧急问题时,应当第一时间协助拨打紧急求助电话,帮助联系其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紧急联系人。要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疫情应急处置、极端恶劣天气、传统节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采取相应特殊措施开展探访关爱服务。


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是“十四五”时期在全国统筹推进的一项新的养老服务项目。《意见》提出要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推动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区域统筹、条块协同、共建共享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新格局。


下一步,民政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意见》在全国落实落细,不断完善探访关爱服务机制,让老年人居家养老更安全、更安心、更舒适。


民政部:我国空巢老年人占比目前已超过一半,部分地区超7成


李邦华:截至2021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67亿,占总人口的18.9%,预计“十四五”时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将超过20%,我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养老服务已经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内容。而在养老服务体系中,居家养老是我国传统养老模式,也是绝大多数家庭和老年人的选择意愿。据调查,我国空巢老年人占比目前已超过一半,部分大城市和农村地区,空巢老年人比例甚至超过70%,大量老年人不与子女或其他家人共同居住生活,面临着居家养老的许多生活不便或困难,甚至是安全风险隐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重点关注高龄、失能、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党中央对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作出了具体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要求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不同老年人群体提供分类服务。《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明确提出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制度,并提出了到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的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统一开展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同时加强了城市社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的实践做法和成熟经验。《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总结了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了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制度性安排,其目的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防风险,帮助特殊困难老年人在居家养老中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风险,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二是送温暖,主动将党和政府的养老政策和关心关爱送上门,支持家庭成员更好履行赡养、扶养义务。三是强服务,充分了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根据需求协助对接服务资源,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顾问和帮手。四是促和谐,通过动员社会、社区各类力量参与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打造老年友好型社区,将探访关爱服务作为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弘扬敬老孝老文化,促进社会和谐。


满足特殊困难老年人实际需求的部署安排和具体实施


李邦华:探访关爱服务在一些地方先行先试,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此次通过《意见》形成制度并在全国面上统一部署推进,是经过系统总结和整体安排的。


在实施步骤方面,首先是要各地结合实际确定探访关爱服务对象和内容,不同地区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特点和需求不一样、存在的突出困难也不一样,需要在总体部署下因地制宜建立制度。第二步是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工作,既要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数量,也要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基本需求,精准到村(居)、到户、到人,确保找到人、找准人。民政部门已经依托“金民工程”建立了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等,将逐步把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基础信息和关爱服务需求汇集形成基础数据库,为关爱服务提供数据支撑。第三步是根据老年人意愿,结合老年人服务需求开展服务,上门入户探访必须要征得老年人同意,以个人自愿为前提。


在实施主体方面,探访关爱服务要条块结合、重在基层。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要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在乡镇(街道)开展,落实到村(居)社区,既要发挥基层政府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牵头组织作用,也要广泛动员各类力量参与。“十四五”期间,全国将推进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这些中心将进一步打造成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工作平台和枢纽。


在实施方式方面,探访关爱服务主要靠人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等方式开展,是人对人的服务,属于“人访”范畴。但《意见》也提出,要积极拓展“互联网+养老”在探访关爱中的场景应用,鼓励相关企业开发面向老年人各种活动场景的监测提醒功能。目前,一些地区正在探索通过老年人家庭用电、用水等情况的数据监测,来及时发现老年人居家养老中的风险并及时预警处置。这些都属于“技访”范畴。


总之,探访关爱服务作为一项全国推行的新养老服务项目,《意见》虽然作出了整体安排和一些具体规定,但更多的实施工作需要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推进。相信随着服务的广泛开展,不断积累经验,一定会更加规范、更加细致、更加贴心。


探访关爱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和落实措施


李邦华:《意见》明确提出,面向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是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支持家庭养老,帮助居家养老困难,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强化养老服务兜底线、保基本功能的重要工作。


探访关爱服务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诸多方面,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把好事办好,把温暖送到老年人的家庭中。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制度,一是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指导思想。《意见》为此明确了组织领导机制,突出和加强了党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探访关爱工作纳入了平安中国建设重要任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服务工作重要内容。


二是《意见》构建了各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意见》明确了各级民政部门和教育、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老龄)、残联等各部门的职责任务,推动形成了部门合力,共同做好探访关爱服务的工作,各地民政部门将积极推进各级党委和政府,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纳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范围。


三是《意见》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特殊困难老年人。组织探访关爱服务中,我们将一方面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养老服务机构专业优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就等方式实施,另一方面注重发挥邻里守望、公益慈善等社会积极作用,鼓励采取“时间银行”、“老伙伴”互助、党员干部“结对子”、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实施。实施中,我们将部署各地主动向特殊困难老年人及其子女、亲属宣传相关政策,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良好舆论环境。


按照《意见》部署,到2023年底前,全国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到2024年底,探访关爱服务普遍有效开展;到2025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失能老年人能够得到有效帮扶,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下一步,民政部将督促指导各省级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加紧出台地方贯彻落实意见,建立完善符合当地老年人需求的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同时,民政部正在加紧制定探访关爱服务行业标准,加快完善“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国特殊困难老年人基础数据库,促进服务供需有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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