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加盟 - 老年助餐服务:浙江、湖北、重庆的创新做法与经验

2023-11-02 08:42:47 homechen 3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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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构建方便可及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湖北:探索“4455”工作法让老年人享受幸福“食”光

•重庆:老年助餐服务暖胃更暖心
办好“小食堂”服务“大民生”——各地积极探索创新老年助餐服务
温馨舒适的环境、营养实惠的饭菜、贴心周到的服务……近年来,老年食堂在全国遍地开花、加速发展,有效解决了老年人吃饭难题,提升了他们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
老年助餐服务既是老年人关心的“关键小事”,也是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党和政府始终把老年人福祉记挂在心,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为老年助餐服务快速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去年,国务院发布《“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专门对“构建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作出具体部署,要求打造一批食材可溯、安全卫生、价格公道的标准化社区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丰富和创新助餐服务提供机制;今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今年7月,民政部等13部门制定的《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明确,要探索发展社区食堂,建立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
如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就餐需求?各地因地制宜,大力推进老年食堂建设,优化老年助餐服务,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助餐模式。重庆市实行“中心带站联点”助餐服务,依托1个养老服务中心中央厨房,在X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设立老年食堂,并在有条件的小区拓展设立N个助餐服务点;江苏省常州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探索“公建公助+社区食堂”、“餐饮企业+社区食堂”、“中央厨房+助餐配送”等多层次助餐服务体系。各地还根据实际情况,对食堂建设、老年人用餐等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助,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浙江省建立“建设补助+运营补助”双补机制,2020年至2022年,全省共投入建设补助资金4.5亿元、运营补助资金10.74亿元;湖北省落实社区养老服务相关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对政府投资建设的社区老年食堂免收场地租金;江苏省无锡市构建“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企业让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
办好“小食堂”,服务“大民生”。老年食堂不仅是老年人吃饭的场所,也是他们乐享晚年的地方。在保障老年人吃饱吃好的基础上,一些地方积极拓展老年食堂的服务功能,融入志愿服务、休闲娱乐等,把暖胃又暖心的服务送到老年人身边。广州市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搭建邻里交流、志愿服务平台,将助餐配餐服务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有机结合;安徽省凤台县延长助餐点服务时间,让餐桌在非就餐时间成为“书桌”、“茶桌”、“会议桌”,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小小食堂,承载着老年人满满的幸福,传递出浓浓的民生暖意。随着供给日益丰富、功能不断完善,老年食堂将更好满足老年人需求,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尝到幸福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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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构建方便可及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高度重视老年助餐这件关键小事、民生大事,坚持政府主导、方便老人、多元参与、群众有感的原则,构建广覆盖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幸福”。目前,全省共有各类老年食堂8000余家,老年助餐服务覆盖70%以上的村(社区)。
强力推进,以“小饭碗”推动“大民生”。
一是久久为功,持续推进。2018年,将助餐配送餐服务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21年,印发《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扩大助餐配送餐服务范围,老年人有助餐配送餐需求的社区做到服务全覆盖。今年启动的全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将助餐服务列为“老有康养”重点指标,要求到2027年全年提供助餐服务7000万人次。
二是打造特色助餐品牌。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出各具特色、灵活多样的老年助餐模式。杭州市打造“全城通·百膳惠老”服务品牌,打破老年助餐优惠户籍限制、地域限制,实现“全城通吃、优惠通享”;宁波市开展“爱心车轮食堂”老年助餐服务,为老年人送餐到家;舟山市实行“公建民营”、“民建民营”、“公私合营”三种建设运营模式,分类打造“幸福食堂”。
三是分类补助,加强保障。建立“建设补助+运营补助”双补机制。建设补助是对助餐服务设施设备进行补助,补助金额为5万~30万元;运营补助包括机构运营补贴和老年人就餐补贴两部分,其中老年人每餐享受2~8元的补助。2020年至2022年,全省共投入建设补助资金4.5亿元、运营补助资金10.74亿元。
统筹兼顾,从“吃饭愁”转向“食无忧”。
一是兼顾堂食与送餐。充分考虑区域特征和城乡差异,因需施策,多种形式保障老年人就餐需求。临海市配备38辆送餐车,组建送餐代跑团,定时定点为结对老人无偿提供代跑帮办服务。海宁市签约18家社会餐饮单位,挂牌老年食堂,设立老年专座(区),提供公益价格的堂食服务。
二是兼顾自办与借力。2018年,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助餐配送餐服务扩面工作的通知》,明确开办老年食堂、建设中心食堂、依托敬老院和养老服务机构配送餐、委托社会餐饮企业配送餐、发展邻里助餐点、“互联网+助餐”等6种助餐、配送餐模式。
三是兼顾政府投与社会补三年时间全省财政投入15.2亿元,同时吸引和汇聚多方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有效激活公益慈善力量,积极调动企业、乡贤、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助力老年食堂运营。嵊州市积极探索“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基金捐一点、志愿做一点”的运营模式。诸暨市创新推出“爱心食堂+研学旅游”、“爱心食堂+特色餐饮”等模式,增强自我造血能力,降低对政府补贴的依赖。
数字赋能,确保吃得饱、吃得好。
一是服务模式标准化。2022年,发布《居家老年人送餐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规范送餐服务场所、送餐服务机构、送餐设备、配送服务等。将建成养老机构“阳光厨房”800家列入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指导后厨硬件改造提升,在关键点位安装高清摄像头和物联网设备。
二是服务流程智慧化。打造智慧堂食,配备智能就餐设备,方便老年人自助堂食,同时智能提示禁忌饮食。构建全域数字助餐网络,实现线上点单、送餐上门。构建数字结算与数据统计机制,方便老年人就餐补助减免与就餐数据共享,保障精准补助。
三是服务场景数字化。依托“浙里康养”数字化平台,构建老年助餐应用场景,归集全省老年助餐服务数据。通过数字化手段,统计用餐人次,生成统计报表,“线上+线下”监管老年助餐服务。杭州市西湖区在54家公建民营老年食堂安装智能就餐设备,通过人脸识别、IC刷卡、长者码扫描等身份识别方式,精准获取老年人身份信息,给予相应就餐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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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探索“4455”工作法,让老年人享受幸福“食”光

◉湖北省民政厅

为推动解决老年人就餐难问题,湖北省民政厅联合相关部门及时制定出台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的指导意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专项行动,探索出“4455”工作法。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幸福食堂1380个,惠及老年人276万人次。
探索“四种模式”,助力幸福食堂落地安家。
一是“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幸福食堂”模式。依托现有街道(乡镇)养老综合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设施,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建设幸福食堂。
二是“养老机构+幸福食堂”模式。鼓励和引导养老机构开放老年人助餐服务功能,为周边老年人提供订餐、堂食、送餐服务。
三是“物业+幸福食堂”模式。动员物业服务企业投资建设运营幸福食堂,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十堰市出台《关于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办老年幸福食堂。
四是“餐饮企业+幸福食堂”模式。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形式,依托有资质、有信誉、有爱心的大中型餐馆服务场所设置“老年餐桌”,为老年人提供价格优惠、品种多样的老年餐。
把握“四个标准”,推动幸福食堂规范运营。
一是把握建设标准。按照社区食堂不少于50平方米、老年人助餐点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布局阵地建设,并要求设施符合规定,设有无障碍设施,配备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桌椅等。
二是把握管理标准。督促幸福食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采购、储存、加工烹饪、餐具工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要求。
三是把握服务标准。鼓励助餐单位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充分考虑老年人饮食特点,提供健康安全餐。宜昌市出台《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规范》市级地方标准,推动幸福食堂建设标准化、规范化。
四是把握技术标准。探索建立集老年人信息录入、就餐数据管理、补贴统计功能于一体的数字管理平台。云梦县、谷城县等地引进养老服务智慧平台,实行数字化管理。
采取“五类方式”,促进幸福食堂长效发展。
一是政府补贴。统筹使用共同缔造活动奖补资金,结合就餐人次、满意度等,对幸福食堂进行奖补。落实社区养老服务相关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对政府投资建设的社区老年食堂免收场地租金。
二是企业参与。大力引进企业参与幸福食堂建设。大悟县芳畈镇以滚河村为试点,吸引企业投资建设老年幸福食堂,每天免费为村里老年人提供午餐和晚餐。
三是慈善捐助。引导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乡贤等社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黄石市专门成立慈善·幸福食堂专项基金。
四是平价收费。在坚持非营利性的基础上,对不同年龄层次的老年人实行差异化收费。鄂州市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给予老年人优惠(80岁及以上优惠不低于40%,70岁及以上优惠不低于30%,60岁及以上优惠不低于20%)。五是志愿服务。提供公益性岗位,鼓励组建志愿服务队伍,支持和帮助幸福食堂运营。
实现“五方联动”,确保老年人吃得放心。
探索建立纪检监察、民政、市场监管、住建、消防“五方联动”的服务监管机制。
一是强化源头管控。按照相关单位职责分工,提前介入指导幸福食堂建设标准、功能布局、设备采购等,按要求开展食品经营许可材料审核和现场实地勘察工作。
二是把握过程监督。加强幸福食堂服务质量及食品、燃气、消防安全等监督检查。大冶市民政局成立日常监督小组,收集意见建议并及时整改。
三是注重结果导向。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幸福食堂办得好不好的主要标准。郧西县纪检监察、民政等单位围绕幸福食堂是否按照标准运营、补助资金使用是否规范等开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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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老年助餐服务暖胃更暖心

◉重庆市民政局

民以食为天,助餐服务是老年人最关心最现实的民生需求。重庆市认真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结合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用一餐饭的温度,让老年人暖胃更暖心。截至今年8月,全市建成老年食堂等助餐点1556个,每年惠及老年人近300万人次。
立足广覆盖,多种模式开展建设。
一是探索“市场主体+社区食堂”助餐模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经营自主的理念,引进餐饮企业租赁或利用自有门面,开展助餐服务。
二是探索“物业企业+小区食堂”助餐模式。按照党建引领、依法治理、居民自治的思路,由社区牵头,联合业委会、物业公司、餐饮企业打造社区老年食堂。
三是探索“1+X+N”助餐模式。实行“中心带站联点”助餐服务,依托1个养老服务中心中央厨房,在X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设立老年食堂,并在有条件的小区拓展设立N个助餐服务点,形成“15分钟养老助餐服务网络”,就近就便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
四是探索“公建民营”助餐模式。按照政府建设、机构运营、资源整合的原则,利用社区养老服务站场地资源,由第三方企业因地制宜,开展助餐服务。
五是探索“赶集食堂”助餐模式。在农村打造“赶集食堂”,每逢赶集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目前,全市41个区县均建有老年食堂。
立足高质量,着力打造品牌标准。
一是加强标识统一。把老年食堂统一命名为“××社区(村)老年食堂”,并制定统一标识标牌,悬挂在室外醒目位置。
二是加强规范管理。推动老年食堂适老化改造,加大“明厨亮灶”建设力度,加强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资金安全等综合监管,让老年人省心又安心。
三是加强菜品创新。推动各区县因地制宜创新老人餐,在推出40余类菜品基础上,为糖尿病、高血压等特殊人群定制20款健康套餐,并不断研发适合老年人口味和需求的新菜品。
四是加强标准制定。积极制定助餐服务实施细则、老年食堂建设标准、老年食堂运营规范,让老年食堂建设运营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今年,全市将打造100家示范老年食堂,助推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
五是加强数字建设。建设“渝悦养老”云平台,开通老年食堂管理模块,集成老年人基本信息、老年食堂地图、老年食堂菜单、订餐就餐送餐等数据信息,提升助餐服务智能化、信息化和便捷化水平。
立足惠民生,将助餐服务落到实处。
一是实现合理布局。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按照“一刻钟”就餐服务圈合理布局,在居民聚集区、困难老年人集中区、交通便利区设置老年食堂。鼓励利用公共服务设施、社区闲置资源,无偿或低偿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切实扩大服务圈。
二是做好补贴优惠。认真落实基本养老服务要求,根据老年人年龄、家庭困难状况及健康状况等,对就餐送餐服务实行差异化补贴或优惠,并在老年人支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优惠范围、方式和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研究确定,并向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等老年人倾斜。
三是做好服务延伸。引导老年食堂面向周边居民提供就餐服务的同时,拓展服务功能。探索“老年食堂+党建”,将党建与助餐服务相结合,组建党员志愿者送餐队伍;探索“老年食堂+网格”,在食堂设立网格驿站,及时收集并解决居民急难愁盼问题;探索“老年食堂+养老”,将养老服务站迁至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服务,提高服务资源与需求匹配效率;探索“老年食堂+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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