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

2020-10-26 08:38:52 admin 99973


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的基本要求、岗位设置、人员要求、人员配备比例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24小时为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的养老机构。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Z/T 039 老年人能力评估


基本要求


3.1养老机构对老年人的分类应符合MZ/T 039的相关要求。

3.2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应符合入住老年人类型、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的需求。

3.3养老机构应设立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的部门。


岗位设置


4.1岗位类型

养老机构应根据行业特点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养老护理员、工勤四种类型的岗位。


4.2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承担领导职责或管理职能,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照护管理、安全管理、老年活动管理、餐饮管理、培训管理岗位。


4.3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承担专业技术职能,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工作师、营养师、心理咨询人员、评估师、健康管理师岗位。


4.4养老护理员岗位

养老护理员岗位承担照护服务和技能操作等职责。


4.5工勤岗位

工勤岗位承担后勤保障服务及安全维护等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保洁绿化人员、维修维护人员、消防安全员、食品安全员、厨师、司机、门卫、仓库保管员、代购代收员、档案管理员岗位。


人员要求


5.1养老机构院长、副院长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相关培训合格,具备相应岗位的能力。

5.2养老机构内设部门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定期参加业务培训。

5.3养老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的资质证书,并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5.4养老护理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5.5养老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员,消防安全人员应持证上岗。

5.6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上岗资质。

5.7所有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医疗护理服务的工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明。


人员配备比例


6.1养老机构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应满足养老服务工作开展的需求。

6.2养老机构配备的专职或兼职社会工作师、营养师、心理咨询人员、评估师、健康管理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3养老护理员配备要求

6.3.1 养老机构应按照机构实际入住老年人人数配备为老年人提供直接护理服务的养老护理员。各类型老年人群体应配置的为老年人提供直接护理服务的养老护理员比例,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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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考虑到不同时段在岗人员占比、三班倒和每月实际工作日等因素,综合折合成一个自然月内不同护理等级为老年人提供直接护理服务的养老护理员配置比例,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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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养老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员、食品安全员的比例应满足养老机构运营安全的相关要求。

6.5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人员配备比例应符合国家医疗机构设置的有关要求。


管理要求


7.1养老机构应建立与机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相适应的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要求。

7.2养老机构应建立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相关的管理规范并有效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人事管理规范、质量控制规范、部门职责说明书、岗位职责说明书、员工手册、员工培训与发展管理规范、员工绩效管理规范、员工档案管理规范。

7.3养老机构人员配备可根据信息技术和智能设备的应用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养老护理员配备比例计算


A.1计算方法

考虑到不同时段在岗人员占比、三班倒和每月实际工作日等因素,综合折合成一个自然月内不同护理等级为老年人提供直接护理服务的养老护理员配备比例计算方法为:


D﹦入住老年人类型人数×不同时间段占比数之和×1.5个班×30天÷21.75天


其中:

1.5班:表示根据每日三班倒情况,按照8小时为一班,则7:00—19:00或19:00—次日7:00时段中的12小时折算为1.5个班;

30天:表示测算当月天数;

21.75天:表示一名护理员每个月实际上班的天数。


A.2计算示例

a) 以能力完好老年人配备比例为例测算如下:

某机构收住能力完好老年人50人,考虑到不同时段在岗人员配比、三班倒和每月实际工作日等因素,计算出一个月所需的养老护理员人数为:

50人×(1/50+1/120)×1.5班×30天÷21.75天

﹦50×0.028×1.5×30÷21.75﹦2.90人≈3人

该机构收住的50位能力完好老年人,需3位养老护理员。


b) 以轻度失能老年人配备比例为例测算如下:

某机构收住轻度失能老年人50人,考虑到不同时段在岗人员配比、三班倒和每月实际工作日等因素,计算出一个月所需的养老护理员人数为:

50人×(1/25+1/60)×1.5班×30天÷21.75天

﹦50×0.056×1.5×30÷21.75﹦5.79人≈6人

该机构收住的50位轻度失能老年人,需6位养老护理员。


c) 以中度失能老年人配备比例为例测算如下:

某机构收住中度失能老年人50人,考虑到不同时段在岗人员配比、三班倒和每月实际工作日等因素,计算出一个月所需的养老护理员人数为:

50人×(1/15+1/40)×1.5班×30天÷21.75天

﹦50×0.092×1.5×30÷21.75﹦9.52人≈10人

该机构收住的50位中度失能老年人,需10位养老护理员。


d) 以重度失能老年人配备比例为例测算如下:

某机构收住重度失能老年人50人,考虑到不同时段在岗人员配比、三班倒和每月实际工作日等因素,计算出一个月所需的养老护理员人数为:

50人×(1/10+1/20)×1.5班×30天÷21.75天

﹦50×0.15×1.5×30÷21.75﹦15.51人≈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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