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年养老| 养老机构院长的岗位职责是什么,职业化养老院院长主要干什么

2020-10-31 09:02:21 admin 9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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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院长是养老机构建设与发展的领军人物,法律赋予养老机构的院长较大的权力是为了更好地行使这种权力,而不是用职权。

必须对养老机构院长责、权限进行明确的界定,以便养老机构院长更好地履行职责,率领广大员工做好养老机构的各项工作。


1、养老机构院长的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常进行。

(2)制定养老机构发展的大政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率领员工脚踏实地做好为老年人服务的工作。

(3)坚持以老人为中心,统筹安排养老机构各项工作。

(4)深化养老机构组织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养老机构运营效益。

(5)制定养老机构目标责任,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保证目标责任得以落实。

(6)经常深入科室、住区、病房,检査指导工作,帮助基层解决服务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加强班子内部团结,实行民主管理、科学决策,规避养老机构经营风险。

(8)加强经营管理,降低成本,杜绝浪费,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养老机构自我发展能力。

(9)坚持以人为本,对员工既要严格管理,又要人性化管理,关心员工的疾苦,切实帮助解决员工的实际困难。

(10)加强对外交流与宣传,努力争取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养老机构工作的支持。


2、养老机构院长的权限


(1)院长对养老机构正常服务与经营活动有决策权。

(2)在紧急情况下,院长对养老机构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有临时处置权。

(3)经组织人事部门考核,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院长对员工,包括中层干部有聘用权和解聘权。

(4)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院长对员工有奖惩权。

(5)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废除,在充分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后,院长有决定权。

(6)有向上级党委和政府主管部门提名推选副院长和院长助理的建议权。

(7)院长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力,超范围行使权力或滥用职权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8)院长有义务接受上级、行业、员工和入住老人及亲属的监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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