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加盟 - 养老机构卫生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卫生管理中基本要求、卫生要求、检测要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环节的要求和准则。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敬老院、福利院、养老院、老年公寓、护老院、护养院等养老机构的卫生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493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
GB 14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剂
GB 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
GB 1798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
GB/T 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9095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 19193疫源地消毒总则
GB 316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GB 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 38600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GB 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WS 1001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T 10005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养老机构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
3.2老年人居室room for the aged
专门供老年人起居使用的房间。
3.3清洗消毒间clean and disinfection room
用于提供给老年人可重复使用的各类饮具、拖鞋等公共用品清洗、消毒、保洁的功能间。
3.4清洁工具cleaning tool
用于房间及卫生间去污、清洁的物品,包括清洁刷、冲洗设施、拖把、吸尘器等,以及用于抹灰、去除水迹的抹布。
4 基本要求
4.1养老机构宜设置居室、餐厅、厨房、公共浴室、公共盥洗室、公共卫生间、洗衣房、清洗消毒间、储藏间、美容美发室、老年文化娱乐室、工作人员办公室等功能区。
4.2养老机构宜设置AED、工作车、电梯、集中空调系统、生活饮用水和二次供水等设施设备。
4.3养老机构应设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专门的保健人员、从事托养老人卫生、看护、生活照顾和生活护理等服务的工作人员、餐饮工作人员等从业人员。
4.4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机构的卫生管理负有全面责任,应掌握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并熟悉本机构的卫生管理要求。
4.5养老机构应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4.6养老机构专(兼)职卫生管理员应有从事养老机构卫生管理工作经验,经过公共卫生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4.7养老机构应有专门的保健人员负责卫生消毒工作。保健人员应定期接受传染病防治、消毒隔离等知识培训,并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开展卫生与消毒、传染病防治、传染病报告、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
4.8养老机构保健人员宜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立即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并尽快组织就医。
4.9养老机构直接从事托养老人卫生、看护、生活照顾和生活护理等服务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取得相应资质证明,在岗工作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应具备健康合格证,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返岗。
4.10养老机构餐饮工作人员应符合GB 31654从业人员卫生相应要求。
4.11养老机构应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责任制度和卫生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使从业人员具备基本的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
4.12养老机构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置技能。
5 卫生要求
5.1生活区
5.1.1居室环境应开展经常性卫生清扫,保持环境整洁。清理应遵循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环形清理、干湿分开的原则,卫生清扫应采取湿式清扫或其他合适的清扫方式,避免扬尘。
5.1.2居室内物品摆放应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情形。地面应无积尘、积水、污物,墙壁、天花板应无蛛网、霉斑、脱落等情形。
5.1.3居室内物品表面应无积尘和不洁物。室内空气应清新,无霉味、烟味和其他异味。
5.1.4居室内禁止吸烟,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识。
5.1.5根据季节及天气情况,宜选择合适的时间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宜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每日宜适当增加开窗频次。
5.1.6居室内使用集中空调,应保证空调运行期间新风系统、排风系统或设施正常使用,应满足WS10013卫生要求。
5.1.7居室内使用壁挂式、吸顶式、柜式、窗式等分散式空调设施,应保证空调运行期间正常使用,室内机组的滤网和散流罩应至少每半年清洁消毒1次,不得有积尘。
5.1.8居室内温湿度、风速、室内新风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空气细菌总数、一氧化碳、氨、臭氧、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可吸入颗粒物、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放射性氡等指标应符合GB/T 18883的要求。
5.1.9居室内灯光照度应柔和,灯光照度应符合GB 50034的要求。居室及通道应设有夜灯和应急灯,居室内噪声应符合GB 3096中的0类标准。
5.1.10居室内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5.1.11居室内应安装纱窗、纱门等设施,防止苍蝇、蚊子等有害生物侵入。平时宜使用物理方法治理、消除病媒生物滋生地,应定期对场所内病媒生物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5.1.12居室床上用品应专人专用,保持清洁。床单、枕芯、床垫、被套、枕套和枕巾应每周更换清洗1次,遇到污染及时更换、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污染织物应单独清洗、消毒、处置。被褥宜经常日晒,保持干燥。
5.1.13居室窗台、床头柜、床围栏等,每日应清洁1次,每周应至少消毒1次。
5.1.14居室内牙刷、牙杯、脸盆、脚盆、拖鞋和毛巾等生活用品应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脸盆、脚盆、拖鞋和毛巾应每周消毒1次。脸盆、脚盆应有标识,明确标示用途。行动不便的老人使用的移动坐便器(便盆/尿壶)应每天清洗消毒1次。均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1.15居室内卫生间应设有浴缸或淋浴、坐式蹲位、残疾人蹲位、洗手池、无障碍洗面台、墙面镜、防滑垫、一次性坐式便器的衬垫等设备及排风装置。便器旁应设安全扶手和摸触方便的紧急呼叫按钮。
5.1.16居室内卫生间的清扫应配备专用工具、抹布和用于洁具(洗手池、浴缸、便器)消毒的器材,并分别具有相应的存放容器。工具种类和抹布数量应与台面、墙面、地面、洁具(洗手池、浴缸、便器)清扫相对应,工具、抹布的用途明确。
5.1.17居室内卫生间的洗脸盆、浴缸应专人专用,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每周浸泡消毒1次。浴缸用后应清洗消毒,并保持干燥。均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1.18居室内卫生间的洗手池、墙面镜、防滑垫和洗面台应每日清洁至少2次,每周消毒1~2次,发现有水迹和杂物,应及时清理干净。均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1.19居室内卫生间的便器应无积粪、尿垢、异味,宜每日清洁,每周消毒1~2次,接触皮肤部位发现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门把手、水龙头、便器扶手、便器水箱按钮、便器旁安全扶手和紧急呼叫按钮等部位宜每日清洁,每周消毒2次。均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1.20居室内卫生间的机械通风或排风装置应每半年清洁消毒1次,对进风口和出风口进行清洁消毒,保证清洁、无积尘。
5.1.21居室内卫生间配置的洗发液、沐浴液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识标签规范,不得配置、使用过期产品、劣质产品。
5.1.22居室内均应设置垃圾箱,应按GB/T 19095的要求进行分类和标识,摆放应固定合理,周边场地保持清洁,垃圾箱及时清理,不得溢出存放容器。
5.1.23居室内垃圾箱应使用坚固、防水、防腐、防火材料制作,内壁光滑,便于清洗。应配有盖子,防止有害生物侵入、不良气味或污水溢出。垃圾箱应每日清洁消毒1次,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1.24居室内老人的呕吐物和排泄物应立即处置,先移除呕吐物或排泄物,然后清洁,最后消毒。呕吐物、排泄物的处置方法参见附录A。
5.2公共活动区
5.2.1餐厅
5.2.1.1餐厅应配备吸尘器、拖把、抹布等用于卫生清扫的工具、设施、设备,数量充足,能满足清扫保洁工作需要。
5.2.1.2餐厅应合理设置清扫工具存放房间或区域。卫生间清扫工具、抹布和存放容器应有明确的用途标示,清扫过程应有效防止交叉污染,不应混用、乱用。
5.2.1.3餐厅配置的消毒剂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配置、使用过期产品、劣质产品。
5.2.1.4餐厅的卫生清扫、物品摆放、地面、墙壁、天花板、物品表面、空气的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1、5.1.2和5.1.3。
5.2.1.5餐厅应配置能够满足老年人数量的餐桌、分餐台、电器、桌椅、洗手池,每次开餐前和毕餐后应进行清洁消毒1次,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2.1.6餐厅内垫纸、垫布、餐具托、口布等与餐饮具直接接触的物品应一客一换。撤换下的物品,应及时清洗消毒(一次性用品除外),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2.1.7餐厅内开窗换气、集中空调运行、分散式空调设施运行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5、5.1.6和5.1.7。
5.2.1.8餐厅内禁止吸烟,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识。
5.2.1.9餐厅内温湿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照度、新风量、空气细菌数等卫生指标应符合GB 37488的要求。
5.2.1.10餐厅内饮用水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10。
5.2.1.11餐厅内病媒生物防治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11。
5.2.1.12餐厅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应按照GB 31654要求的洗手指征进行手卫生,应定期清洗工作服,保持清洁,有明显污染时,应及时更换,工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佩戴口罩。
5.2.1.13餐厅应根据流行的传染病病原体的特性,选择符合要求的手消毒液放置于餐厅入口。
5.2.1.14餐厅内卫生间不应设淋浴、脸盆、浴盆等洗浴设备,卫生间清扫工具、其他设施设备及相应的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内卫生间,见本文件5.1.15、5.1.16、5.1.18、5.1.19和5.1.20。
5.2.1.15餐厅内应设置垃圾箱,每次毕餐后应清理消毒1次。垃圾箱的其他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22和5.1.23。
5.2.1.16餐厅送餐时不应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配送。应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和车辆配送食品。配送前,应清洁运输车辆的车厢和配送容器,盛放食品的容器也应经过消毒。配送过程中,食品与非食品、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应使用容器或独立包装等分隔,盛放容器和包装应严密,避免食品污染。
5.2.2公共浴室
5.2.2.1公共浴室配备的卫生清扫工具及使用过程的卫生要求同餐厅,见本文件5.2.1.1和5.2.1.2。
5.2.2.2公共浴室应设有更衣室、浴室、卫生间等房间。更衣室(包括兼作休息室)应有保暖、换气设备,地面应防渗、防滑。
5.2.2.3公共浴室应设有淋浴间,不应设有盆浴和池浴。
5.2.2.4公共浴室地面坡度不应小于2%,屋顶应有一定弧度。
5.2.2.5公共浴室配置的消毒剂、洗发液、沐浴液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应配置、使用过期产品、劣质产品。
5.2.2.6公共浴室应设安全扶手和摸触方便的呼叫按钮等安全防护设施,并应每周清洁消毒,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2.2.7公共浴室地面、门窗、墙面、防滑垫应每日清洁消毒,保证无污渍、无水渍、无异味。
5.2.2.8公共浴室应设气窗等排风装置,保持良好通风,气窗面积应为地面面积的5%,排风装置应每半年清洁消毒1次,保证清洁、无积尘。
5.2.2.9公共浴室中更衣室(包括兼作休息室)中储物柜、柜把手、长椅、门把手应每周清洁消毒1次,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2.2.10公共浴室的淋浴水供应管道、设备、设施等系统的运行应避免产生死水区、滞水区,淋浴喷头、热水龙头等部位应定期清洗消毒,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2.2.11公共浴室中更衣室(包括兼作休息室)床单、枕套、被套、垫巾等床上用品应每天更换清洗消毒1次,保持整洁,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2.2.12公共浴室提供老年人使用的毛巾、浴巾、浴衣等用品使用后应立即收回,不能重复给其他老人使用,清洗消毒后,才可继续使用,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2.2.13公共浴室修脚、捏脚毛巾应专用,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2.2.14公共浴室中公用茶具应做到一人一洗一消毒,拖鞋和修脚工具用后应消毒,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2.2.15公共浴室室内的物理因素、空气质量、沐浴用水水质指标、公共用品用具应符合GB 37488的卫生要求。
5.2.2.16公共浴室内禁止吸烟,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识。
5.2.2.17公共浴室使用燃气热水器提供热水时,热水器、燃气瓶设置地点宜与使用热水的房间隔室安装,热水器应具有强排风功能,燃烧产生的气体应直接排到室外,保证浴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GB 37488的要求。
5.2.2.18公共浴室内卫生间应设有坐式蹲位、残疾人蹲位、洗手池、无障碍洗面台、墙面镜、防滑垫、一次性坐式便器的衬垫等设备及排风装置。便器旁应设安全扶手和摸触方便的紧急呼叫按钮。卫生间清扫工具、设施设备及相应的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内卫生间,见本文件5.1.15、5.1.16、5.1.18、5.1.19和5.1.20。
5.2.2.19公共浴室内集中空调运行和分散式空调设施运行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6和5.1.7。
5.2.2.20公共浴室的浴室、更衣室和卫生间内应设置垃圾箱。垃圾箱的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22和5.1.23。
5.2.3公共盥洗室
5.2.3.1公共盥洗室不配备卫生间,配备的卫生清扫工具及存放的卫生要求同餐厅,见本文件5.2.1.1和5.2.1.2。
5.2.3.2公共盥洗室地面、门窗、墙面、防滑垫应每日清洁消毒,保证无污渍、无水渍、无异味。
5.2.3.3公共盥洗室应设机械通风或排风装置,保持良好通风,排风装置应每半年清洁消毒1次,保证清洁、无积尘。
5.2.3.4公共盥洗室中门把手、手龙头、洗手池、墙面镜、防滑垫和洗面台应每日清洁至少2次,每周消毒1~2次,发现有水迹和杂物,应及时清理干净,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2.3.5公共盥洗室内的温湿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照度、新风量、空气细菌数等卫生指标应符合GB 18883的要求。
5.2.3.6公共盥洗室内禁止吸烟,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识。
5.2.3.7公共盥洗室内应设置垃圾箱。垃圾箱的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22和5.1.23。
5.2.4公共卫生间
5.2.4.1公共卫生间宜设置固定标牌,明确房间用途。
5.2.4.2公共卫生间不应设淋浴、脸盆、浴盆等洗浴设备,配备清扫工具、其他设施及清扫工具同老年人居室内卫生间,见本文件5.1.15、5.1.16。清扫工具使用过程的卫生要求同餐厅,见本文件5.2.1.2。
5.2.4.3公共卫生间使用的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应配置、使用过期产品、劣质产品。
5.2.4.4公共卫生间内洗手液、纸巾不足时应及时更换,不得缺失。
5.2.4.5公共卫生间的洗手池、墙面镜、防滑垫和洗面台应每日清洁至少2次,每日早晚各消毒1次,发现有水迹和杂物,应及时清理干净。均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2.4.6公共卫生间的便器应无积粪、尿垢、异味,宜每日清洁,每日早晚各消毒1次,接触皮肤部位发现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门把手、水龙头、便器扶手、便器水箱按钮、便器旁安全扶手和紧急呼叫按钮等部位应每日清洁,每日早晚各消毒1次。均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2.4.7公共卫生间的机械通风或排风装置应每半年清洁消毒1次,对进风口和出风口进行清洁消毒,保证清洁、无积尘。
5.2.4.8公共卫生间内墙壁瓷砖宜每日清洗至少一次,发现污渍时应及时清理。地面宜每日早晚各消毒1次。
5.2.4.9公共卫生间清扫过程应使用专用的清洁工具和用品,宜遵循先上后下、先脏后净的原则,有效防止交叉污染。
5.2.4.10公共卫生间内病媒生物防治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11。
5.2.4.11公共卫生间内集中空调运行和分散式空调设施运行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6和5.1.7。
5.2.4.12公共卫生间内应设置垃圾箱,应保证一个蹲位配置一个垃圾箱。垃圾箱的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22和5.1.23。
5.2.5老年文化娱乐室
5.2.5.1老年文化娱乐室配备的卫生清扫工具及使用过程的卫生要求同餐厅,见本文件5.2.1.1和5.2.1.2。
5.2.5.2老年文化娱乐室的卫生清扫、物品摆放、地面、墙壁、天花板、物品表面、空气的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1、5.1.2和5.1.3。
5.2.5.3老年文化娱乐室宜设置固定标牌,明确房间用途。
5.2.5.4老年文化娱乐室配置的消毒剂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应配置、使用过期产品、劣质产品。
5.2.5.5老年文化娱乐室应配备媒体播放设备、书籍、报刊、杂志、棋牌等。应设置健身设施设备、康复器具、桌椅等。应每日清洁1次,每周消毒2次,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2.5.6老年文化娱乐室内的公用茶具应做到一人一洗一消毒,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2.5.7老年文化娱乐室内的温湿度、风速、室内新风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空气细菌总数、一氧化碳、氨、臭氧、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可吸入颗粒物、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放射性氡等指标应符合GB/T 18883的要求。
5.2.5.8老年文化娱乐室内灯光照度应柔和,照度不宜低于1501x。室内自然采光系数不宜小于1/6,人工照明应达到光线均匀、柔和、不眩目。
5.2.5.9老年文化娱乐室内禁止吸烟,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识。
5.2.5.10老年文化娱乐室内开窗换气、集中空调运行、分散式空调设施运行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5、5.1.6和5.1.7。
5.2.5.11老年文化娱乐室内卫生间不设淋浴、脸盆、浴盆等洗浴设备,卫生间清扫工具、其他设施设备及相应的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15、5.1.16、5.1.18、5.1.19和5.1.20。
5.2.5.12老年文化娱乐室内应设置垃圾箱,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22和5.1.23。
5.2.6美容美发室
5.2.6.1美容理发室配备的卫生清扫工具及使用过程的卫生要求同餐厅,见本文件5.2.1.1和5.2.1.2。
5.2.6.2美容理发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清洗工作服,保持清洁,有明显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工作时应佩戴口罩,进行手卫生。
5.2.6.3美容理发室的碎发应及时清扫,保持室内清洁。理发和美容工具应摆放整齐,应做到操作台上和刀具等用品表面无碎发残留。
5.2.6.4美容理发室应设有消毒设施或消毒室。
5.2.6.5美容理发室配置的消毒剂、洗发液、沐浴液、烫发液、染发剂和美容护肤类化妆品等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应配置、使用过期产品、劣质产品。
5.2.6.6美容理发室清洗消毒设施(消毒柜除外)、清洁物品存放设施、污染物品回收设施、有毒有害物品存放设施等应有相应的标识,明确用途。
5.2.6.7美容理发室内的椅子、墙面镜、操作台、洗发盆应每日进行清洗消毒1次,保证无污渍、无水渍、无杂物,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2.6.8美容理发室染发应设有单独操作间,并有机械排风装置。无单独操作间的应设烫发、染发工作区,还应设有效的抽风设备,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
5.2.6.9烫染发间宜设置固定标牌,明确房间用途。
5.2.6.10理发用大小围布应每天清洗更换1次,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2.6.11毛巾、脸巾、美容工具、理发工具、胡刷应洁净,每客用后应清洗消毒。胡刷宜使用一次性胡刷。理发工具宜采用无臭氧紫外线消毒,均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2.6.12理发、烫发、染发的毛巾及刀具应分开使用,清洗消毒后的工具应分类存放,均应符合GB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2.6.13美容、理发、烫染发用的毛巾应易于区分,分类使用,不得混用。
5.2.6.14美容理发室提供给老人使用的唇膏、眉笔等美容用品应个人专用,不应共用、混用美容用品。
5.2.6.15美容理发室应配备头癣患者专用理发工具,工具种类齐全。头癣、皮肤病老人患者专用工具存放容器应标示“头癣、皮肤病患者专用工具”字样,用后应即时消毒,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2.6.16美容理发室内温湿度、风速、采光照明、噪声、室内空气质量等指标应符合GB 37488的要求。
5.2.6.17美容美发室内禁止吸烟,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识。
5.2.6.18美容理发室内集中空调运行、分散式空调设施运行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6和5.1.7。
5.2.6.19美容理发室内卫生间不设淋浴、脸盆、浴盆等洗浴设备,卫生间清扫工具、其他设施设备及相应的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内卫生间,见本文件5.1.15、5.1.16、5.1.18、5.1.19和5.1.20。
5.2.6.20美容理发室内应设置垃圾箱,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22和5.1.23
5.3工作区
5.3.1厨房
5.3.1.1厨房不应配备卫生间,配备的卫生清扫工具及存放的卫生要求同餐厅,见本文件5.2.1.1和5.2.1.2。
5.3.1.2厨房配置的消毒剂和洗涤剂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应配置、使用过期产品、劣质产品。
5.3.1.3厨房的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板、更衣场所、库房、洗手消毒设施、供水设施、通风排烟设施、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病媒生物防治设施、采光照明设施、废弃物暂存设施等厨房设施应符合GB 31654的卫生要求。
5.3.1.4厨房中的冰箱、冰柜中物品应生、熟隔离,食品宜用保鲜膜封好,摆放整齐,应符合GB 31654的卫生要求。
5.3.1.5厨房中的食品加工设备、容器与工具如刀、锅、面案、案板、灶台和操作台等应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物品摆放整齐,每次使用后应清洗消毒,应符合GB 14934卫生要求。
5.3.1.6厨房加工制作食品的工作人员应按照GB 31654要求的洗手指征进行手卫生,应定期清洗工作服,保持清洁,有明显污染时,应及时更换,工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佩戴口罩。
5.3.1.7厨房工作人员应按照GB 31654的要求进行食品的贮藏、处理、加工、烹调、备餐等操作。
5.3.1.8厨房应选用符合GB 14930.1、GB 14930.2要求的洗涤剂、消毒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与消毒,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 14934的要求。
5.3.1.9厨房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应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宜用煮沸、流通蒸汽、加热等物理方法进行消毒,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 14934的要求。消毒后餐饮具应放置于专用保洁柜内贮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内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不存放其他物品。
5.3.1.10厨房应设机械通风或排风装置,防止异味交叉传导。排风装置应每半年清洁消毒1次,对进风口和出风口进行清洁消毒,保证清洁、无积尘。
5.3.1.11厨房内集中空调运行、分散式空调设施运行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6和5.1.7。
5.3.1.12厨房内禁止吸烟,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识。
5.3.1.13厨房内应设置垃圾箱,每次厨房使用后应清理消毒1次。垃圾箱的其他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22和5.1.23。
5.3.2洗衣房
5.3.2.1洗衣房宜设置固定标牌,明确房间用途,应专室专用。
5.3.2.2洗衣房不应配备卫生间,配备的卫生清扫工具及存放的卫生要求同餐厅,见本文件5.2.1.1和5.2.1.2。
5.3.2.3洗衣房宜布局合理,洁污分开;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易于清洁、不渗漏;应有满足洗衣、消毒、叠衣、存放的空间。每周应对地面、工作台、衣架、货架进行清洁消毒1次,保证干净、无灰尘,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3.2.4洗衣房应配备满足洗涤服务所需的洗涤设备,配有洗衣机、布草车、洗衣篮等,应洁污分开,并设有标识。宜配备烘干机、熨烫台、缝纫机、灭菌设备等。每次清洗作业完成后,应进行洗涤设备的消毒,保证干净、无灰尘,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3.2.5洗衣房使用的消毒剂、洗涤剂、杀虫剂、灭鼠剂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配置、使用过期产品、劣质产品。
5.3.2.6洗衣房运行期间,公共用品的洗涤、消毒、烘干设备和洗手、更衣、通风、照明、保洁设施应正常使用,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5.3.2.7洗衣房工作人员应定期清洗工作服,保持清洁,有明显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工作时应佩戴口罩,进行手卫生。
5.3.2.8洗衣房洗涤应做到分类清洗,洗涤后的清洁用品应及时存放到临时保洁设施内,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的存放容器应严格分开,运输过程应有效防止交叉污染、二次污染。
5.3.2.9洗衣房对于污染织物应按GB 38600中4.7的要求,单独清洗、消毒和处置。
5.3.2.10洗衣房洗涤污染织物的洗衣机应做到一次一消毒。
5.3.2.11洗衣房洗涤完成后,老年人的衣物应标识清楚,做到清洁、无破损、不染色、折叠整齐,准确无误用专用的运输工具送还老年人,每次作业都应有相应的洗涤消毒记录。
5.3.2.12洗衣房内病媒生物防治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5.1.11。
5.3.2.13洗衣房内温湿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照度、新风量、空气细菌数等卫生指标应符合GB 18883的要求。
5.3.2.14洗衣房内禁止吸烟,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识。
5.3.2.15洗衣房应设有单独的机械通风或排风装置,通风良好,无异味。排风装置应每半年清洁消毒1次,对进风口和出风口进行清洁消毒,保证清洁、无积尘。
5.3.2.16洗衣房内集中空调运行和分散式空调设施运行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6和5.1.7。
5.3.3清洗消毒间
5.3.3.1清洗消毒间宜设置固定标牌,明确房间用途,应专室专用。
5.3.3.2清洗消毒间不应配备卫生间,配备的卫生清扫工具及存放的卫生要求同餐厅,见本文件5.2.1.1和5.2.1.2。
5.3.3.3清洗消毒间地面与墙面应使用防水、防霉、可洗刷的材料,墙裙高度不应低于1.5米,地面坡度不应小于2%,每天应对地面和墙面清洗消毒1次。
5.3.3.4清洗消毒间内应无积水积物,不应放置饮水机、制冰机、消扫工具、个人生活用品、杂物及其他无关物品。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应运转正常。
5.3.3.5清洗消毒间使用的消毒剂、洗涤剂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配置、使用过期产品、劣质产品。
5.3.3.6清洗消毒间工作人员应定期清洗工作服,保持清洁,有明显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工作时应佩戴口罩,进行手卫生。
5.3.3.7清洗消毒设施(消毒柜除外)、清洁物品存放设施、污染物品回收设施、有毒有害物品存放设施等应有相应的标识,明确用途。
5.3.3.8清洗消毒间内至少应设有专用清洗消毒池,并有相应的消毒剂配比容器。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应配备已消毒物品专用存放保洁设施如洁净物品保洁柜,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每日应对清洗消毒池和存放保洁设施清洗消毒1次,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3.3.9清洗消毒间中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应选择合适的方法,清洗消毒过程规范,保证消毒效果。
5.3.3.10清洗消毒间采用化学方法消毒时,消毒池的容量、深度应能满足浸泡消毒的需要,保证消毒液有效浓度和浸泡时间,消毒后的用具应充分冲洗。
5.3.3.11清洗消毒间采用消霉柜消毒时,应按照使用说明操作,采用蒸汽、煮沸方法消毒应保证消毒时间、消毒温度。
5.3.3.12清洗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采取保洁措施,宜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标示,防止二次污染。
5.3.3.13清洗消毒过程应有记录,包括消毒时间、人员、方法和消毒物品的种类、数量等。
5.3.3.14清洗消毒间内病媒生物防治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11。
5.3.3.15清洗消毒间内温湿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照度、新风量、空气细菌数等卫生指标应符合GB 18883的要求。
5.3.3.16清洗消毒间内禁止吸烟,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识。
5.3.3.17清洗消毒间应设有单独的机械通风或排风装置,通风良好,无异味。排风装置应每半年清洁消毒1次,对进风口和出风口进行清洁消毒,保证清洁、无积尘。
5.3.3.18清洗消毒间内集中空调运行和分散式空调设施运行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1.6和5.1.7。
5.3.3.19清洗消毒间内应设置垃圾箱。垃圾箱的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22和5.1.23。
5.3.4储藏间
5.3.4.1储藏间宜设置固定标牌,明确房间用途,应专室专用。
5.3.4.2储藏间使用的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应配置、使用过期产品、劣质产品。
5.3.4.3储藏间作业人员应定期清洗工作服,保持清洁,有明显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工作时应佩戴口罩,进行手卫生。
5.3.4.4储藏间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柜或货架,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及防鼠、防潮、防虫、防蟑螂等预防控制病媒生物设施,每周应对地面、墙面、存放柜或货架进行清洁消毒1次。
5.3.4.5储藏间内不同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物品距墙壁、地面均应在10厘米以上。清洗消毒过的公共用品用具应分类存放于保洁设施内,棉织品宜存放于储藏柜中,每周应对储藏柜清洁消毒1次。
5.3.4.6储藏间内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等有毒有害物品应储存于阴暗干燥通风处,专间存放或设置专柜,应有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过期物品。
5.3.4.7储藏间内有毒有害物品存放设施等应有相应的标识,明确用途。
5.3.4.8储藏间内公共用品宜与一次性拖鞋、牙刷、牙膏、肥皂、卫生纸、洗发液、沐浴液等耗损品分区存放。
5.3.4.9储藏间内不应放置污染物品、清扫工具、个人生活用品、杂物及其他无关物品。
5.3.4.10储藏间内物品的储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应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过期物品。
5.3.4.11储藏间内禁止吸烟,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识。
5.3.4.12储藏间内温湿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照度、新风量、空气细菌数等卫生指标应符合GB 18883的要求。
5.3.4.13储藏间内禁止吸烟,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识。
5.3.4.14储藏间应设有单独的机械通风或排风装置,通风良好,无异味。排风装置应每半年清洁消毒1次,对进风口和出风口进行清洁消毒,保证清洁、无积尘。
5.3.4.15储藏间内集中空调运行和分散式空调设施运行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6和5.1.7。
5.4办公区
5.4.1工作人员办公室配备的卫生清扫工具同餐厅,见本文件5.2.1.1。
5.4.2工作人员办公室的卫生清扫、物品摆放、地面、墙壁、天花板、物品表面、空气的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1、5.1.2和5.1.3。
5.4.3工作人员办公室宜设置固定标牌,明确房间用途。
5.4.4工作人员办公室配置的消毒剂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应配置、使用过期产品、劣质产品。
5.4.5工作人员办公室内禁止吸烟,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识。
5.4.6工作人员办公室内空气质量,包括: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照度、新风量、空气细菌总数、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臭氧和氡等指标均应符合GB/T 18883的要求。
5.4.7工作人员办公室应开窗换气、集中空调运行、分散式空调设施运行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5、5.1.6和5.1.7。
5.4.8供应的饮水应符合GB 5749规定。
5.4.9工作人员办公室内应设置垃圾箱,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22和5.1.23。
5.5设施设备
5.5.1工作车
5.5.1.1工作车配置的消毒剂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应配置、使用过期产品、劣质产品。
5.5.1.2工作车应在使用前和使用后均应清洁消毒1次,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5.1.3工作车应有足够空间分别存放老人用的棉织品、一次性用品及清洁工具并应有明显的标识。
5.5.1.4工作车内清洁的公共用品用具宜与一次性拖鞋、牙刷、牙膏、肥皂、卫生纸、洗发液、沐浴液等耗损品应分类、分层存放。
5.5.1.5工作车内使用过的公共用品用具(床单、枕套、被套、毛巾、杯具、拖鞋等)和废弃物应配置专用存放设施。
5.5.1.6工作车所带垃圾袋应与洁净棉织品、一次性用品及洁净工具分开,清洁浴盆、脸盆、抽水马桶的工具应分开存放,标志明显。
5.5.1.7工作车应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合理设置清扫工具存放容器、抹布的存放位置,有效防止交叉污染、二次污染。
5.5.2厢式电梯
5.5.2.1电梯配置的消毒剂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应配置、使用过期产品、劣质产品。
5.5.2.2电梯的地面、内壁和按键应每日清洁消毒1次,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应每日上下午各消毒1次,均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5.5.2.3电梯内应设有独立排风扇,通风良好,无异味。排风装置应每半年清洁消毒1次,保证清洁、无积尘。
5.5.2.4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电梯入口应配置非接触式快速手消毒液和(或)卫生抽纸纸巾。
5.5.2.5电梯内禁止吸烟,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识。
5.5.2.6电梯内应设置垃圾箱,卫生要求同老年人居室,见本文件5.1.22和5.1.23。
5.5.3集中空调系统
5.5.3.1空调运行期间新风系统、排风系统或设施应正常使用。
5.5.3.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配置的消毒剂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应配置、使用过期产品、劣质产品。集中空调机房应整齐、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堆放。风机过滤网应清洁无积尘。
5.5.3.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指标,包括:风管内表面积尘量,可吸入颗粒物,新风量,送风中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冷却水和冷凝水中的嗜肺军团菌及卫生管理要求均应符合WS 10013要求。
5.5.3.4集中空调系统应按照WS/T 10005定期清洗消毒并对消毒效果进行评价,并应留有清洗消毒记录。
5.5.4生活饮用水和二次供水设施
5.5.4.1老年人居室、工作人员作业场所、餐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养老机构各个功能区域均应使用市政管网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要求,有年度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5.5.4.2供水过程卫生管理见《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5.5.4.3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管理和水质应符合GB 17051要求,有年度水质检测合格报告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记录。
6 检测要求
6.1养老机构应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的规定对公共区域如公共浴室、公共盥洗室、美容理发室、老年文化娱乐室的空气质量、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公共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每年不少于一次。
6.2养老机构应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每年不少于一次。
7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7.1应规范处理垃圾、污水、污物,应分类投放垃圾,对于废弃口罩等一次性用品应用医用酒精喷雾消毒或84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密封,丢弃至专用的垃圾桶内。
7.2应做好餐具、设施设备、物品、服务场所、办公场所等的清洁、消毒工作,消毒应符合GB 17988、GB 14934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
7.3应按照GB 17051、GB 5749等的规定保障老年人饮食、饮用水安全,应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卫生的环境设施,消除鼠害和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7.4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应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污染时应随时清洁消毒。消毒工作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消毒用品应按规范加强保管,避免老年人接触,电器应避开喷洒,需要擦拭的应防止短路。
7.5每周应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当传染病爆发时,应立即关停所有活动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进行强制清洗消毒。
7.6应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食材采购、加工、烹煮、留样,及时处理过期食品或物品。
7.7应设置隔离室(区)和消毒室,用于放置疫情所需的日常消耗物资。隔离室(区)应设置在远离公共通道,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卫生间的单人房间。宜使用独立空调,如需使用中央空调,应关闭新风系统,每周应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清洗、消毒。隔离室(区)应每天消毒,垃圾应统一处理。
7.8应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老年人、老年人亲属及工作人员发布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通知,宜在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内容包括传染病基本知识、传播途径、发病症状、预防措施等。
7.9应向工作人员和老年人宣传在机构内公共活动空间正确佩戴口罩,督促工作人员和老年人自我监督,应引导工作人员和老年人掌握传染病防控的个人防护、卫生健康习惯、七步洗手法、传染病法律法规及疫情应急处置要求。
7.10应每日巡查老年人居室,早晚测量老年人体温,重点观察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做好老年人健康记录。
7.11应督促、协助、帮助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等清洁防护工作,提供洗手液、擦手纸,应督促老年人返回居室后、用餐前、如厕前后、戴脱口罩前后用流动水按照七步洗手法及时洗手。应做好老年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清理及消毒处理。
7.12应保持老年人衣物、床单清洁卫生,定期消毒。晴天时每周老年人被褥、衣服、书籍等物品宜暴晒6小时以上,每2小时翻动1次。
7.13根据天气情况,老年人居室通风每天不宜少于2次,每次不宜少于30分钟。阴雨雾霾等不宜开窗通风天气,宜配备换气通风设备,可采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等进行空气消毒。开窗通风时,注意老年人保暖,应避免室内外温差过大引起感冒。
7.14不应组织集体活动,督促老年人不串门、不聚集,可利用室内、外空间进行个体活动,锻炼时应有照护人员看护,防止跌倒等意外。
7.15不宜集体用餐,可将餐食送至老年人居室或分时段就餐,就餐时老年人应保持距离,避免飞沫传播。
7.16加强浴室管理,不宜集中使用公共浴室,可分时段使用公共浴室,浴室使用后及时清洁、消毒。
7.17宜安排工作人员在机构内分区域、分不同房间居住。居住在外的工作人员上下班途中应佩戴口罩,应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
7.18应做好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两次。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应加强血压、血糖等指标的监测,规律用药,做好慢性病防控。对于可疑的症状,经营者应及时反馈给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卫生行政机构。
7.19当养老机构所在地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应加强预防性消毒工作。
7.20当养老机构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应配合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工作,并按照相关方案及GB 19193要求,在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消毒范围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确定,消毒方法和消毒药械应根据传染病病原体的特点选择。
7.21当养老机构发生老人跌倒或坠床时,应立即停止其活动,并迅速报告医护人员。初步评估老人伤情,测量生命体征,根据伤势分类处理:无骨折者送回床上休息;疑似或确认骨折者固定伤处并送医。
7.22当养老机构发生老人跌倒或坠床时,应安抚老人情绪,加强护理预防,避免再次发生跌倒、坠床。应详细记录跌倒、坠床情况及处理过程,并及时告知老人家属相关情况。
附录A(资料性)呕吐物和排泄物处置方法
A.1移除呕吐物、排泄物
A.1.1地板上病人呕吐物、排泄物移除
A.1.1.1使用呕吐物应急处置包处置时将应急处置包内的消毒干巾取出,B面塑料面向上,A面覆盖呕吐物30s,按压B面塑料面移动,直至液体全部吸附,覆盖包裹呕吐物,作用到规定时间。将污浊吸附巾放入原包装袋密封,放入废物袋,放入前,封口处用消毒液擦拭。
A.1.1.2用消毒剂加一次性吸水材料(纱布、抹布等)处置将含氯消毒粉或片(有效氯70%~80%,消毒片使用前最好弄碎)按消毒剂、呕吐物1:20比例均匀撒在呕吐物上,用一次性吸水材料覆盖呕吐物,小心清除干净,移入废物袋。
A.1.1.3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5000 mg/L~10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完全覆盖污染物,小心清除干净,移入废物袋。
A.1.2厕所、马桶和容器内的呕吐物、排泄物处理
A.1.2.1用含氯消毒粉或消毒片(含有效氯70%~80%)按消毒剂、呕吐排泄物1:20比例加入消毒剂,搅拌均匀,作用30 min以上,用水冲走。
A.1.2.2按消毒剂、呕吐排泄物2:1的比例小心倒入5000 mg/L~10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作用30min以上,用水冲走。
A.2清洁
A.2.1清洁地板,取出应急处置包内的卫生湿巾,由干净区域到污染区域以“s”型进行擦拭。擦拭干净后将湿巾放入废物袋。或用干净抹布沾取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将地面由干净区域到污染区域以“s”型进行擦拭。擦拭干净后将抹布放入消毒液内浸泡消毒或丢弃。
A.2.2清洁厕所、马桶、容器及其周围地面、墙面、物体表面,喷溅到便池外边地面、物体表面及墙上的肉眼可见污染物,先用沾有消毒剂(5000 mg/L~10000 mg/L)的一次性吸水材料除去污染物,然后用消毒湿巾、沾有消毒剂的抹布或拖布进行清洁。
A.3消毒
用拖布或抹布沾取1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将呕吐物、排泄物2 m范围内的地面、物体表面进行严格地消毒。墙面可用常量喷雾器进行喷洒消毒,喷药量按100 mL/m²~300 mL/m²用量,以湿润不流液为度,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 min。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消毒1次,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消毒1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15 min。
A.4处理消毒用具
将拖把、抹布等工具,盛放污染物的容器等用具放入含有效氯5000 mg/L的消毒液中,浸泡消毒30 min,彻底冲洗干净,晾干备用。
A.5污物处理
污染物按医疗垃圾进行处置。污物袋内喷洒消毒剂,扎进袋口,再套一个污物袋,贴好标签,注明单位、日期、污染物类别,就近送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他医疗机构。
A.6去除残留消毒剂
消毒达到规定作用时间后,开窗通风,用清水去除残留消毒剂,避免残留消毒剂对老人造成危害。
A.7消毒人防护
消毒人员按要求进行防护及穿脱防护用品,注意手卫生,避免造成操作人员的感染。
-
益年养老- 教你如何留住养老院人才?[2021-06-28]
-
养老院加盟- 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规范[2022-04-03]
-
养老院加盟 -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2024-07-22]
-
养老院加盟| 一份实用的养老院开业营销方案,你也许用得到[2020-08-07]
-
益年养老| 开办的养老院都是如何征税的?[2018-05-31]
-
养老院加盟| 益年养老行业分析:疫情后养老行业前景机遇如何?[2020-03-17]
-
老人积极愿意被骗, 而居家服务无门 未解的心理秘密是什么[2018-05-16]
-
养老院加盟- 湖北省民政厅发布通知:2月10日起,全省养老院实行有序开放管理[2023-02-17]
-
养老院加盟- 养老机构危险源识别与控制规范[2021-07-07]
-
养老院加盟|养老地产实现轻资产运营的四大措施[2019-09-21]
-
养老院加盟- 一大批养老服务法规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涉及所有养老服务机构[2021-12-25]
-
养老院加盟| 国内外成功养老项目规划理念、经营模式分析![2020-01-02]
-
养老院加盟 - 老年护理服务培训教材(含质量要求与24项操作程序)[2024-08-20]
-
养老院加盟 - 民政部等22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附权威解读)[2024-06-17]
-
养老院加盟 - 推进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操作办法[2024-04-17]
-
养老院加盟| 社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对策和建议[2020-01-08]
-
养老政策| 现行的养老服务税收优惠政策,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了![2018-09-04]
-
将老人送到养老院长时间不探望 今后或将被通报到工作单位[2018-07-27]
-
养老政策 -郑州市出台养老照料设施建设、资助和运营管理办法,新建每床补贴9000元[2022-04-16]
-
山东省各地区养老机构最新建设&运营补贴汇总[2022-07-08]
-
满足这些条件,北京养老驿站就能拿到20万运营补贴[2022-05-14]
-
益年养老 | 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2.3亿 预计2050年将达到4.8亿[2017-12-12]
-
新疆: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方案(附全文)[2022-07-20]
-
养老院加盟 - 国家卫健委:今年将创建1000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附通知全文)[2023-02-22]
-
激活社区养老:从利好到实惠[2019-06-20]
-
益年养老快讯:养老机构开业筹备工作指南[2017-11-04]
-
养老院加盟- 医养结合养老院建筑设计有哪些要点?[2022-04-25]
-
养老院加盟|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进一步打造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08-21]
-
益年养老:老年人骨折的饮食与护理[2017-10-31]
-
国家标准|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2020-10-26]
-
益年养老| 患者自备药物使用知情同意书[2018-06-04]
-
养老院加盟 - 山东青岛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最高奖补100万元[2024-04-11]
-
养老院加盟| 当所有人奔向城市,她回到家乡开了一家养老院[2019-08-22]
-
养老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2018-09-27]
-
养老院加盟 - 关于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2022-08-30]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 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通知[2021-12-06]
-
养老院加盟 - 江西民政部门五年来累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5万余张[2024-12-07]
-
养老院加盟 - 从全国两会部署要求中领悟养老服务怎么看、如何干[2024-05-04]
-
养老院加盟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4-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