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前,32位省级民政厅(局)长在这次会议上逐一表态,事关各地养老行业!
2017年7月份,民政部召开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座谈会,分别在黑龙江、河南、云南、上海4省市召开片会,各省、市、自治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负责人均参加会议,总结本地区民政工作,提出下半年工作任务计划。现将各地区(单位)民政负责人核心讲话一一列出,供全国养老同仁参考。其中涉及到养老部分以红色字体标出。特别说明:本文字数很多,读者可以直接翻到所在省市区版块了解本地区民政部门负责人的讲话。
上海市民政局局长 朱勤皓
上海认真落实民政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坚持“夯实基础、补齐短板,狠抓落实、勇挑重担”的工作原则,扎实推进各项目标任务。
完善机制“抓统筹”。上海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民政事业作为加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在2017年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工作要点中,涉及民政主办事项有12项。加强协调联动,强化民政平台作用。设在上海市民政局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联席会议平台有9个。
突出重点“抓基础”。在退役士兵安置方面,推动实现安置工作“四个确保”。在救灾减灾方面,不断加强“市-区-街道”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在社会救助方面,进一步健全市、区、街镇三级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在养老服务方面,把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检查情况纳入征信系统。在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方面,全面使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首推指纹数据库。
谋篇布局“抓推进”。一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初步建立了支撑上海基层基础的“人、财、物”机制。二是强化规划引领,政策支撑。《上海民政事业发展与改革“十三五”规划》等文件出台夯实了今后五年上海民政改革发展的规划保障。三是实施精细管理,确保安全。部署全市民政系统安全大检查,实现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和设施全覆盖。
补好短板“抓创新”。一是创新机制,让群众更有获得感。大力推进“社区三年行动计划”,重点落实“有困难、找居村”机制。推行“全岗通”,实现居村委会“一专多能、全岗都通”。二是攻坚克难,着力突破瓶颈和难点。三是深化改革,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四是推进公益慈善,凝聚社会正能量。
北京市民政局局长 李万钧
首都民政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线,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全力推进民政工作转型发展。
一是全力深化民政事业改革。率先启动福利机构开门办院、福利企业整合重组、福利彩票管销分离、殡葬服务转企改制等重点改革。加快推进自身改革,通过撤、并、转、改、交等方式,内部机构设置更加科学。
二是全力推进民政发展方式转变。制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发展康复辅具产业、社工参与精准救助等文件,深入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完善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机制,市本级购买服务资金达4.2亿元,社会化成为民政事业发展的优先选项。
三是全力提升民政对象获得感幸福感。把养老服务重心全面向社区居家转移,确保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全覆盖,实现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养老服务零距离。制定《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全面实施“一人、一策、一档”精准救助。推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联合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儿童保护专项行动。
四是全力推进民政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定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意见,大力推进社区减负,全面推行“参与式”协商。制定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实施意见,有序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制定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人才激励保障实施意见。修订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推动设立街乡镇慈善专项基金。
五是全面推进民政从严管理。制定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基层党建工作规范等13项制度文件,推进从严管理制度化标准化具体化。
天津市民政局局长 吴松林
天津民政紧扣民政对象需求期待,紧抓民政部“1+5”重点任务,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以服务大局为本,显天津担当之为。
一是立足筑牢防线,抓好涉军群体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出台措施,加快政策“填平补齐”,建立市、区、街乡镇、社区(村)四级5546个复退军人服务联络站,推行“一帮一”解困模式。二是立足兜牢底线,抓实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扩大救助范围,降低重病家庭申请社会救助的门槛,提高救助标准,全面实施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三是立足固牢红线,抓严安全应急服务管理工作。大力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提升,健全防灾减灾应急机制。
以区域定位为势,领改革创新之先。
一是争做城乡一体探索的先行者。全面推进民政工作城乡一体,实现了优抚对象待遇城乡均等,统筹了城乡社会救助标准。二是争做体制机制建设的实验田。推进了社区治理、智能养老、养老服务综合体制改革、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国家试点项目发展。三是争做基层治理实践的排头兵。拓展深化美丽社区建设成果,开展农村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探索服务型乡镇政府能力建设新路径。
以强基固本为要,破基层建设之题。一是健全最基本的机制。建立试点引路机制,以静海区为试点先行探索基层民政力量配备途径。二是建强最基层的队伍。实施千名社区骨干人才国际研修计划,全面加强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按照乡镇街道每200户低保家庭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的标准配齐基层工作人员。三是建实最基础的平台。大力推进数字民政建设,大力推进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民政服务窗口建设。
江苏省民政厅厅长 侯学元
今年以来,江苏省各级民政部门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突出抓好工作落实,年度各项任务有序推进,为民、惠民、富民取得新成效。
在底线民生保障方面,省市县全面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去年盐城“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恢复重建工作全面完成,5862套安置房已全部交付受灾群众。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部门协作机制运转顺畅,成效明显。
在养老服务方面,全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发展,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比例超过37%。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建设等省政府民生实事顺利推进。
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顺利完成第十一届村委会和第六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政社互动”、社区“减负增效”、“微自治”等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全面推行。《江苏省慈善条例(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年底前将出台。慈善组织认定工作已正式启动,全省已认定慈善组织69家。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第二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要求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
在双拥优抚安置方面,深入开展社会化拥军优属活动,有效推动了优抚安置政策落实。会同财政厅出台文件,进一步完善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针对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信访问题,省政府成立了工作专班,出台了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的23条举措,建立长效机制。
浙江省民政厅厅长 王剑侯
今年以来,浙江省民政系统按照省委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走下去的决策部署,建立重点工作清单制度,以抓铁有痕的精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在基本民生保障上兜底线、促公平。3月底实现社会救助协调机构“满堂红”,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68个县(市、区)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一致。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全面开展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一人一档”,有效监护比例达88.3%。“5.12”期间,在绍兴举办“协同2017”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实兵演练活动,28支民间救援队伍参演。出台了避灾安置场所规划管理使用等标准。
在基层社会治理上重自治、促创新。围绕创新社会治理大局,推进“三社联动”融合发展。全面完成村社换届选举工作。配合省编办制订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贯彻意见。稳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贯彻落实中办46号文件精神,印发了浙江省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慈善法》实施办法的立法调研。
在基础社会服务上求优化、促拓展。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7月13日召开了全省民政系统改革工作推进现场会,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面推开养老服务综合保险。推动建立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专班,由省“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并研制中发24号文件的具体贯彻意见。率先在全国发布2016年省级福彩社会责任报告。开展了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的督查整改。
广东省民政厅厅长 卓志强
广东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带动作用,完善机制,健全政策,加强督导,各项工作推进顺利。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新作为。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治理庸懒散,提升执行力”专项行动,对查摆出的问题切实开展整改。
保障和改善底线民生有新进步。着力推动省、市、县三级建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扎实开展减灾救灾工作。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有新成效。第七届村委会和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平稳有序。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优抚安置双拥工作有新进展。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复退军人服务体系的意见》。深入开展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完成数据采集和自查。
民政公共服务能力有新提升。印发《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关于开展“阳光救助托养”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夯实民政基层基础。
结合实际,着力推进服务力量专业化、服务手段信息化、社区服务社会化、政务服务一体化,积极探索具有广东特色的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路子。一是集中资源实施社会工作“双百计划”;二是自上而下打造“智慧民政”;三是“三社联动”建设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四是统筹开展“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
福建省民政厅副厅长 赵荣生
今年以来,福建省民政厅以实施“效能建设提升年”“养老服务推进年”“社会救助提标年”三项行动为抓手,统筹推进民政各项工作。
基本民生保障有新成效。一是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精准。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面开展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年度复核认定。二是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更加有力。全面完成2016年度灾后重建任务。三是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更加到位。对各级救助管理机构、65家站外医疗机构和托养机构实现检查全覆盖。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
养老服务能力得到新突破。推动出台《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养老“二十条”措施以及《“十三五”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等文件。将养老服务工程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养老机构重点项目4个方面开展试点。制定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设施、服务、管理标准和支持保障标准。每个县(市、区)均已引进或培育了一家居家社区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五是体制机制的突破。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降低养老行业准入门槛。
基层社会治理有新作为。一是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在全国率先以省“两办”名义出台造福工程安置区服务管理意见。二是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形成“336”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三是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双拥优抚安置有新举措。修订《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 刘同林
山东以贯彻落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主线,坚持眼睛向下抓基层、扑下身子抓落实,全力推进年度各项工作落实。根据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重点抓了七项工作。
一、举全省之力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全省上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以空前的力度举措,全力做好退役士兵数据采集、问题梳理、分类定策等工作。
二、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省及14市出台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制度文件;省及13市出台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的配套文件;通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有5万多名留守儿童父母回乡务工,签订委托监护协议10万多份。
三、加快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上半年,全省新增养老床位3万张,新增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50处、农村幸福院750处;集中力量对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进行摸底排查。同时,开展居家养老试点,初步打造出一批可推广的工作样板。
四、着力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成了省级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等3个配套文件的调研、起草和部门会签工作。
五、深入推进社区治理服务创新。提请省政府出台了《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登记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同时,深入实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计划。
六、深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提请省两办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了社会组织抽查细则和抽查办法,建立了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
七、着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集中力量对全省68家救助管理机构和96家站外托养机构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将213名流浪乞讨人员由条件较差的民办托养机构,及时转移到公办托养老机构照料服务,消除了隐患。
黑龙江省民政厅厅长 蔡炳华
2017年以来,黑龙江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地市民政局长座谈会、全省民政工作会和开展“大下基层”活动,深入贯彻会议精神,全省民政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抓改革,促创新,牵牢发展“牛鼻子”。一是养老市场化改革成效明显。养老市场活力充分释放。二是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经住考验。充分考虑龙江实际,建立健全了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三是基层社会治理开创新局,起草了社区治理和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两个重要文件。四是社会组织管理、社工服务焕发活力。
抓基础,强业务,夯实民政“金字塔”。一是牢牢兜住扶贫攻坚民生底线。实施社会救助“全面精准”双兜底行动,大力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紧密衔接。二是认真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安置遗留问题6月20日全部“清零”。三是全面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四是积极推进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即将出台,并储备一批民政立法项目。五是狠抓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
抓试点,带全面,种好兰西“试验田”。一是成立民政民生办公室,配备兼职民政协理员,专事村级民政事务。二是将民政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三是出台了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初步建立了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政策体系。四是围绕“素质”抓作风、炼队伍。制定服务事项目录,设立意见征集箱,并组织人员进行学习,开阔视野。
河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 兰保良
河北省根据民政部工作要点特别是抓好五项重点工作要求,全省民政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和新发展。
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7·12”重要讲话。引导党员干部感觉民政工作岗位的神圣,争做“心正心灵、业勤业精”的民政人。
二是扎实推进军队退役人员政策落实和权益保障。截至6月底,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欠账”清零。
三是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印发《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农村低保精准核查工作,加强特困人员救助。
四是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起草相关文件,打造京津冀异地养老首选地和养老产业聚集地。
五是扎实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工作进展顺利,就地修缮加固和原址重建的农房已全部完成。
六是努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大力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监管。
七是加强困境儿童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深入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行动,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及时纳入孤儿或低保范围。
八是大力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成立工作专班,与新区对接,组织学习考察。
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情况。一是认真学习黄部长的讲话精神和工作作风,结合河北实际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广泛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保定市在曲阳召开现场会,《河北民政》专刊印发曲阳县燕赵镇的做法,召开专题调度会,明确加强民政基层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三是推进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着手起草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文件,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明确工作要求,指导全省进一步加快推进步伐。
吉林省民政厅厅长 乔恒
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方面。高度重视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出台了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相关文件,省级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系统正式运行。
二是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面。以政府令形式出台《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是全国较早出台政府规章的省份。
三是发展养老服务业方面。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改革,采取新建一批、整改一批、疏导一批、取缔一批的办法解决养老院安全隐患问题。
四是优抚安置双拥方面。全力做好退役士兵权益保障工作,举办庆祝建军90周年系列活动,营造了良好拥军氛围。
五是社会治理创新方面。完成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实施意见代拟稿的起草工作。
六是社会专项事务方面。积极推动树葬、海葬;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全面完成;对全省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和儿童福利机构家庭寄养等工作开展全面自查整改。
加强基层民政能力情况。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并将加强民政基层能力作为重点调研督查内容。二是积极推广敦化市做法。敦化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意见》,并得到黄树贤部长批示。三是研究制定省级实施意见。以敦化市实施意见为蓝本,充分运用“大督查、大调研、大落实”成果,起草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升级指导意见。四是不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管理社会组织的优势,积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五是实施民政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坚持以质量提升补充数量不足,通过加强岗位培训等方式,着力提升民政干部素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韩元利
2017年上半年,广西民政系统不断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全区民政事业呈现出科学发展的良好态势。民政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作用日益凸显。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等7项工作纳入了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等4个项目纳入2017年自治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民政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作用日益凸显。
多措并举,基层民政工作能力得到新提升。一是积极打造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示范点。二是深入开展“听民意、惠民生、暖民心”主题实践活动。三是加大基层民政工作经费投入。四是全面推进社会救助无纸化审批改革。
真抓实干,民政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是社会救助兜底作用充分发挥。二是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有效落实。三是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高效有序。四是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稳步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开展专项活动,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五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不断加强。认真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自查和整改,创新救助工作方式,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高质量救助服务。
改革创新,民政各项工作呈现新亮点。一是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二是着力加强社会组织“两覆盖”。三是圆满完成自治区、市、县三级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四是优抚安置政策有效落实,进一步提升优抚服务保障水平。五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果。六是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七是殡葬改革深入推进,清明前夕6市同时举办公益花坛葬活动。八是民政立法进程加快。
甘肃省民政厅厅长 李志勋
甘肃省全面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民政部相关要求,着眼“五个基础”,做到“五个全力”,扎实推进基层民政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坚持统筹兼顾,全力抓好重点工作。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方面。2016年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方面,全省因灾倒塌竣工率98.5%。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建设方面,全省已全部建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相关人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农村养老服务和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方面,重点抓好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发挥好作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面,集中力量开展检查整改,着力强化站内照料服务,全面规范站外托养。
坚持规范低保,全力凝聚救灾合力。一是“3+1”综合测评认定办法。深入进行入户调查,全面了解居民家庭情况,着力解决救助申请家庭核查认定标准不清晰和认定程序繁琐的问题。二是有效期管理办法。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和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实行两年有效期,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和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实行一年有效期。有效期内,家庭收入及成员发生变化随时调整;有效期满之后,保障对象重新进行申请、审核和审批,着力解决“易进难出”或“只进不出”的问题。更多独家实用干货请关注中国养老周刊在救灾方面,健全综合责任联动机制、物资调运联动机制、储备资源互融机制、灾情信息共享机制。
坚持试点引路,全力加强基层工作。出台了《庄浪县进一步加强民政基层工作的意见》并将继续探索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庄浪经验,逐步在省、市、县三级推动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并已先后开展了五次大督查,分别对各地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各地退役士兵数据采集情况等进行全面督查。
辽宁省民政厅副厅长 马涛
2017年上半年,辽宁省民政系统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为抓手,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上半年工作总体情况。
一是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努力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联合印发《全省2017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下拨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补助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消防设施改造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二是兜住民生底线,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和国办[2017]15号文件精神。全面完成了社会救助水平提高工作,并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三是全面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维护大局稳定。辽宁是兵源大省,目前民政部门承担的遗留问题全部得到解决。退役士兵稳定工作已列入全省维稳工作的头等大事,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是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站外托养排查,全面完成灾民倒房恢复重建任务。目前,站外救助托养机构与托养人员均签署了托养协议,定期派员巡视监督。关于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去年共有倒损房屋3736户、7335间,现已全部完成重建。并坚持统筹推进,让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情况。一是坚持以点带面强乡镇,通过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来提升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二是积极推进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制度化,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意见》。三是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规范化建设,先后修订了《低保工作规程》等各类制度文件。四是积极提高民政设施管理服务水平,按照“启动一批、完成一批、规划一批”的思路逐年加强民政服务设施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冯呼和
上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工作开展情况及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进展良好。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扶贫攻坚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发挥。确定了提高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标准等16件实事,在全区开展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配套文件。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养老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2017年,投入资金8.73亿元,新(续)建各类养老机构119所。召开了全区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印发了《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基层管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起草了《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
社会组织管理不断加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凸显。上半年对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63家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实体性社会组织全部实现了党组织全覆盖。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全面推进,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能力进一步增强。印发了《关于做好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帮扶退役士兵的17条意见。
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整体推进,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如印发了《关于建立婚姻登记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制度的通知》,在全区范围部署开展了困境儿童排查工作,要求建立“一人一档”制度,为分类施策奠定基础。
强力推进基层民政工作,民政工作的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抓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合力。二是抓人员配备,强化工作力量。三是抓机构建设,强化经办能力。四是抓督导检查,强化工作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陈红缨
民政重点工作全面推进。
一是全覆盖建立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各县(市、区)全覆盖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二是举实措实施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任务。为594户倒塌房屋,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沟通,2017年危窑危房改造等项目计划提前实施。三是聚合力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数据进行采集。成立工作专班,推动解决安置遗留问题,基本实现“清零”目标。四是多层面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投入1360万元完善消防设施,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控水平。五是规范化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督导各地成立救助保护领导小组,规范救助管理。
切实有效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一是加大项目建设保障基层民政工作。2017年,积极争取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民政部支持,筹资6亿多元,以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保障基层民政工作。二是以信息化手段规范基层民政工作。一期项目建成了社会救助等6个业务管理应用系统,基层民政业务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三是加强一线力量推进基层民政工作。四是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助力基层民政工作。深入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在保障群众民主权力、落实精准扶贫等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河南省民政厅厅长 鲍常勇
河南民政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抓好衔接,全力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成立社会救助精准兜底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原有低保、特困人员全部到户摸排一遍。加强农村低保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有序衔接。组织开展贫困人口复核认定工作。
二是兜住底线,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等保障标准。排查、整改救助管理、站外托养、医疗救治等机构。推动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全面完成了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任务。
三是破解难题,全面提升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强力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着力提升优抚服务保障水平,组织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暨模范单位和个人命名表彰工作。
四是放管并重,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组织起草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认真执行《慈善法》,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改进优化年检工作。
五是完善法制,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组织修订《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组织开展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六是补齐短板,扎实开展民政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大走访大调研活动。逐一走访所有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光荣院、救助管理站、养老机构及双拥优抚服务站,深入民政服务对象家中了解政策落实情况。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民政经验宣传推广。
安徽省民政厅厅长 叶露中
2017年上半年,安徽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创新发展,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7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方面:
一是党建工作持续推进。每月举办1期“安徽民政大讲堂”。二是政策创制力度不断加大。颁布《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修订)》等。三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提升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四是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赋予乡镇一定的自主权,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视急难情形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更多独家实用干货请关注中国养老周刊五是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2016年受灾群众水毁住房重建任务,验收合格率100%。六是社会治理基础更加巩固。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等活动。七是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进展顺利。连续四年在全省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八是全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整改工作周报告制度。九是大双拥工作格局正在形成。狠抓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工作。
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方面:
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二是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配备村级民政专干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通知》。三是印发《村级办理的民政事项清单》和《乡镇办理的民政事项清单》。
湖北省民政厅副厅长 赵显富
履职尽责,上半年工作实现稳中有进。
一是基本民生保障得到有效保障。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建立。按标施保,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开展全省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
二是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印发《湖北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治理“软弱涣散”“难点村”。开展“三社联动”试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二批试点。
三是涉军对象基本保持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优抚对象“解四难”活动。四是专项社会事务有序推进。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省级检查验收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实现与省高法、省公安厅等7个单位信息联网共享,与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系统数据交换。
务实创新,基层民政短板不断补长。一是围绕人员配备做“加法”。明确把乡镇民政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纳入省对县(市、区)的考核评估。二是围绕职责任务做“减法”。聚焦民政主业主责,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推动县级民政部门加长“手臂”,为乡镇民政办“减负”。三是围绕改革创新做“乘法”。强化乡镇党委政府抓民政的主体责任意识。推广基层民政工作“三周工作法”:即以乡镇党委、政府为主体,组织全镇机关及所属站、所的干部职工,在每年年初、年中、年末三个关键时间节点,每次用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进村入户开展民政工作。四是围绕办事流程做“除法”。推动各地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等制度。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 曾明
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民政工作执行力。统筹民政服务机构建设,推广民政园区建设模式。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无缝覆盖”的基层民政网络体系。
二是服务脱贫攻坚大局,扎实推进兜底脱贫。重点做到“三个到位”:衔接到位。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政策、对象、标准、管理等方面的有效衔接。政策到位。推进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机制建设。措施到位。印制《兜底脱贫社会救助政策一览通》,发放到每一个低保户、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等。开展“互联网+养老”服务项目试点工作,遴选50家医养结合示范养老机构。
四是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成立省级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专班。
五是深化“四社联动”,持续激发社会治理活力。支持“四社联动”示范县(区)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标准化示范社区。深入研究加强移民搬迁新型社区治理的措施。
抓基层基础工作的具体举措。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对全省10市10县21个镇(街道办)民政工作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
二是着力研究对策。提出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民政工作的机制,镇(街道)设立民政工作办公室,建立民政经费稳定增长机制。
三是强化能力提升。开展民政干部素质、工作水平和民政形象“三提升”主题实践活动。
山西省民政厅副厅长 尹也刚
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城乡社会救助成效显著。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推动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超过扶贫标准。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覆盖面。
二是防灾减灾救灾水平明显提高。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强化新灾应对,同时就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启动汛期救灾应急值班等工作进行部署。完成2016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三是养老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制定《山西省养老机构老年人护理等级评估规范》等地方标准;对全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实行全覆盖;评选、推广养老机构示范基地。
四是优抚安置工作不断深化。成立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完成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去向审定工作。
五是社会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补助项目。组织开展“村霸”问题专项整治和软弱涣散村级组织整顿转化。
六是社会组织管理不断完善。各业务主管单位按计划制定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全省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攻坚行动方案》。
七是行政地名和界线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地名普查工作进展顺利。有序进行界线联检工作。
八是专项社会事务进一步加强。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集中检查救助管理机构及站外托养机构。
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对11个市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编制情况进行督查。二是提升基层民政工作水平,成立“三基建设”领导小组,推动民政基层组织全面加强,基础工作全面进步,基本能力全面提升。三是解决基层民政工作经费,提高基层低保工作经费标准,为低保工作正常开展奠定了基础。
海南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宁
今年上半年,海南省着力在健全民政工作领导体制、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全力推动政策措施在基层落地生根,取得了积极成效。五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省23个县级政府已全部按时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审议通过《海南省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三保障”及产业扶持实施办法》。各市县依托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服务大厅设立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服务窗口。
二是防灾减灾救助改革有序推进。牵头起草,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了《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16年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已全面完成。
三是养老服务工作积极推进。全面部署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
四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迅速开展了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和站内管理服务排查整改工作。及时将受助人员信息补录到全国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建立DNA信息定期采集机制。
五是全力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组成工作专班,明确了部门责任、任务和政策措施。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举办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政策培训班,开展全省范围的督查工作。
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情况。一是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的部署。二是推动出台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三是开展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课题研究。四是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制度建设。
江西省民政厅副厅长 龚建辉
今年上半年,江西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逐步解决。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若干意见》《江西省人民警察因公牺牲复核规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普遍提高。
二是2016年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全部完成。印发《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全省铺开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有力应对主汛期以来连续暴雨灾情。
三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建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开设“社会救助服务窗口”。
四是农村养老服务和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务实推进。资助农村幸福院建设,建成了一批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等服务平台。成立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江西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五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将求助人员的信息及时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检查整顿。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
六是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成效初显。组织11个工作组,开展蹲点调研工作,形成《关于我省基层民政能力建设调研情况报告及有关建议》。七是其他民政工作齐头并进。印发《关于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第二批161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
湖南省民政厅副厅长 杨薇
今年以来,湖南民政系统大力推进人本化、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五化”民政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第一,高效应对暴雨洪涝灾害。一是部省领导重视有力。灾情发生后,省委书记、省长亲自调度指挥。民政部派出工作组现场指导,紧急调拨救灾物资、安排救灾应急资金。二是灾情应对调度有力。省委省政府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部署,厅机关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三是灾民生活保障有力。根据受灾地区需要,紧急调拨救灾物资。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四是灾后恢复重建有力。印发灾民救助和倒房恢复重建具体实施方案,部署开展查灾核灾和灾情上报、因灾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
第二,重点民政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基本民生保障提标。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全面实现“两线合一”。开展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活动。制定全省加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实施意见。二是社会治理创新提效。部署开展“和谐乡村”三年行动。制定下发《关于做好街道设立有关工作的通知》。三是涉军服务能力提升。专门组建政策专项工作小组,出台了加强优抚安置工作意见。开展优抚对象大走访活动。四是基本公共服务提质。专项编制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起草放管服改革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
第三,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情况。一是加强民政系统党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举办“全省民政业务专题研讨班”。二是推进民政改革创新。做实做强综合议事协调机构,借助部门力量,促进民政改革创新。三是开展“五化”民政示范县创建。启动“五化”民政示范县创建活动,以此推动全省民政“十三五”规划落实。四是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将“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作为重点攻坚课题,开展专题调研。
云南省民政厅厅长 段丽元
2017年以来,云南省民政系统开展“效能建设提升年”“强基层、抓落实、提效能”等行动,推动民政重点工作“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同频共振、聚焦基层,重心向下的工作态势基本形成。一是坚持工作重心聚焦在基层。9名厅领导分别率9个工作组,全覆盖蹲点调研。二是坚持实情底数掌握在基层。通过城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五必访”,捕捉一线信息。三是坚持推进措施实化在基层。制定问题清单,与市、县、乡党委政府和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一起研究解决措施,强力推动落实。四是坚持工作力量加强在基层。省厅制定2年内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的计划。各级民政部门扎实抓好本级培训,确保2017年完成50%培训任务。
二、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民政为民的政治责任落细落实。一是精准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任务。扎实开展农村低保精准施保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督查和动态管理。二是全面提高灾害应对能力。及时下拨资金5.3亿元,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以供给侧和放管服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及时下拨4.41亿多元补助资金,加快推进新增1.15万张养老床位任务落实。四是扎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运用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就业服务、住房保障、医疗优惠优待、节日慰问等六项政策,加大对优抚对象的解困帮扶。五是提升民政领域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创制社区工作准入、城乡社区治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配套政策,增强自治能力和精准服务能力。
重庆市民政局副局长 郭小忠
重庆市坚持稳中求进、创新前行工作总基调,各项工作实现稳中有进。
一、履职尽责,上半年工作实现稳中有进。一是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构建“大救助”格局。全面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将160余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二是健全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加快构建“大福利”格局。编制完成全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和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政策文件。三是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构建“大治理”格局。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四是健全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加快构建“大双拥”格局。全面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增长机制,对24.5万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开展数据核查。五是健全完善民政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大服务”格局。高效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编制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认真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
二、强基固本,基层民政建设不断夯实。一是着力完善落实政策强部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通知》,部分区县也相应制定了有关政策文件。二是着力配备机构人员强队伍。各区县通过多种方式配备村(社区)专(兼)职民政工作人员。三是围绕提升服务能力强投入。设立市级民政工作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各区县还配套部分民政工作经费,基层民政工作经费短缺问题得到缓解。
贵州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惠明
今年以来,贵州省民政厅强力推动五项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全面完成退役士兵专业安置工作。2017年上半年,完成1978年至2016年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督查及数据采集工作。
二是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和新灾应急救助工作高效有力。全省民政系统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维护了灾区和谐稳定。
三是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全省市、县两级均建立起由政府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负责,民政部门牵头协调,多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定期会商协调机制和个案会商机制。
四是农村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全省通过健全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障制度,改善农村老年人生活。
五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进一步规范。各救助管理站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寻亲返乡,同时将滞留人员的信息推送至全国救助寻亲网。
下一步工作中,一是狠抓加强基层基础民政工作。推动民政部工作组蹲点调研成果经验在贵州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二是狠抓社会兜底保障脱贫攻坚。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和慈善援助有效衔接。更多独家实用干货请关注中国养老周刊三是狠抓民政事业深化改革。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健全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四是狠抓养老服务业发展。着力构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投融资平台、养老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展平台、‘互联网+智慧养老’综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强化发展支撑。五是狠抓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探索通过政府向村(居)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六是狠抓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进一步落实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政策,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四川省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组组长 孙文
2017年四川省民政厅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扑下身子抓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着力厘清民政事业发展思路。提出了民生民政、创新民政、智慧民政、法治民政、文化民政“五个民政”建设思路。
二是着力描绘好四川民政自画像。开展“大排查”,深入查找民政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大调研”,形成了“上下联动抓调研、服务基层解疑难”的生动局面。开展“大检查”,集中开展民政资金专项检查、殡葬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三是着力破解民政基层工作难题。开展“大培训”,组织全省205名市县两级民政局长和35名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了培训。实施“大试点”,与相关市州党委政府签订合作推进协议,共同推动各类试点落地落实。建设“大平台”,加快构建村(社区)党支部为核心、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实现N项公共服务的“1+N”基层民政工作平台。
四是着力推动民政领域改革落地。统筹部署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
五是着力突破养老体系建设瓶颈。今年,省级投入2.54亿元,专项补齐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设施短板。
六是着力抓实脱贫攻坚“头等大事”。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现了“两线合一”目标。动员全省4093个社会组织参与扶贫。
七是着力扭转涉军工作被动局面。组织各地广泛开展表扬一批先进、宣传一批典型、解决一批困难、组织一台晚会“四个一”活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巡视员 李卫东
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狠抓基层民政基础工作,以解决基层实际问题为突破口,在民政队伍建设、工作经费保障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基层能力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加强乡镇民政工作,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立1名由现任村(居)委会干部兼任的民政协理员,实行兼职补助。
二是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明确在人口2万人以下的乡镇配备1名、2万人以上的配备2名民政工作人员,并下达1324个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编制。
三是保障基层民政工作经费。县(市、区)财政原则按照所管理低保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的标准,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自治区财政每年从城乡低保“以奖代补”资金中安排20%的工作经费,用于补助各地工作经费不足。安排本级公益金1.2亿元,为推动基层民政工作落实主动创造更优条件。
四是实施不间断对基层民政工作指导。2014年以来,厅机关每年派出三分之一的干部参加自治区“访惠聚”活动,着力将驻村所在县乡打造成基层民政工作示范基地。每年厅机关组织开展民政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为基层民政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五是及时解决基层民政工作实际困难。投入1000余万元,为全区少数民族殡仪馆等场所配置1200台遗体冷藏柜,为南疆4地州33个县市配置33台殡葬服务车辆,较好地解决了少数民族群众遗体接运和隔夜下葬存放难等现实问题。深入开展了“送学上门”活动,针对基层特点专门开办了婚姻、殡葬、社会救助、社工人才等培训。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局长 黄斌
2017年上半年,新疆兵团民政局切实做好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国防军队建设,强化社会事务管理,为服务兵团大局贡献力量。
一是继续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加强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政策的衔接,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经济负担。
二是继续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进救灾物资保障,督促已建成储备库启动使用;做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工作。
三是继续积极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中期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作。
四是继续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快推行医养结合模式,完善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管体系;适时出台鼓励、扶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措施。
五是继续不断提高相关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完善落实80岁老人高龄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政策。
六是继续努力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切实推进社区减负、社区协商、骨干培训、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落实,力争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志愿服务品牌化建设方面取得成效。
七是继续稳步推进设市建镇和区划地名工作。力争下半年设市建镇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推进十师北屯市地名地址库国家试点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兵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任务。
八是继续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强化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抽查监督、信息公开等制度的落实。
九是继续全面加强民政系统自身建设。以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为契机,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兵团民政队伍。
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副主任(挂职青海省民政厅副厅长) 孙浩荃
青海省民政系统着力强化基本民生兜底保障、深化民政领域综合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提升民政社会服务能力,统筹推进各项民政业务协调发展。
上半年,省民政厅重点推动六项工作:一是基本民生兜底保障扎实有效。推动全省县级政府普遍建立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二是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全面推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三是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率先在西宁市和海西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试点推行购买服务。四是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健全完善救灾应急工作规程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积极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五是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开展退役士兵数据采集和职业技能培训,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六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日益规范。有序推进省内部分撤县设市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
同时着力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一是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做出安排部署。召开了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地充实和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全面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特别要强化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年内全省所有乡镇都要成立专门民政办(所),统一配备专职民政工作人员。二是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省民政厅深入全省的部分县乡,调研基层民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情况。目前,正在抓紧起草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意见,拟报请省政府研究审定,力求出台省级层面文件。三是积极破解难点问题,扎实推进能力建设。在下步制定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政策意见时,重点在强化党政主体责任、统筹调剂人员编制、设立乡镇民政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等六个方面,细化明确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民政部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副主任(挂职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从飞军
2017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各级民政部门扎实推进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全区74个县(区)均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系列政策。
二是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妥善安排。投入资金近2.4亿元,稳步推进2016年因灾倒损民房重建工作。
三是社会福利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落实2017年孤儿生活保障金5349.69万元,组织举办儿童福利机构护理员培训班。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四是村居换届工作稳步开展,城乡社区建设积极推进。积极配合完成了全区村(居)组织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调研任务,启动了全区第九届村(居)委换届选举工作。
五是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工作稳步开展。全面完成了全区74个县(区)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任务。藏青第三轮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六是优抚安置工作稳步开展,双拥工作扎实有效。及时落实2017年上半年优抚、军休和退役士兵优待资金1.26多亿元。
七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及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圆满完成了社会组织“三证合一”换发工作。自治区和7市(地)社会组织党工委已全部建立,20县(区)已建立县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
八是民政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积极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对“两项资金”及民政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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